宜蘭男「被騙去柬埔寨」怒告友人 檢認自願前往不起訴
宜蘭男子小黑(化名)去年5月間赴柬埔寨,從事電信詐騙,被民間團體營救回國後,怒告當初介紹他出國的陳姓男子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檢方認為小黑明知是到柬埔寨從事高風險工作,陳男也未保證能賺大錢,小黑仍基於冒險心態執意前往,不起訴陳男。
小黑告訴稱,去年某日,陳男告訴他到柬埔寨金邊「成大飯店」從事餐飲工作,每月底薪可達3萬到5萬元,心動之下,5月18日陳男載他前往桃園機場出境,豈知飛機落地小黑就被接應的「偉哥」沒收護照,交給金邊園區的詐欺集團,詐騙美國、阿拉伯地區不特定人士,還沒給薪水。
小黑去年8月間向母親傳訊,「一天只吃一餐,全身發抖,不時想吐」、「日子很苦,被虐待,每天上班15小時」、「被關在這裡沒辦法出來,護照也被沒收了」;據了解,小黑之後在民間機構的幫助下,拿回護照並買到機票回國,之後便對當初介紹赴柬的陳男提出告訴。
陳男喊冤,確實有介紹小黑到柬埔寨,但那是因為前妻也想到柬埔寨工作,小黑恰好又來找他,才問要不要一起去,他是自願去的,怎麼可能會被虐待。
檢方訊問小黑,說法與告訴時卻大相逕庭,他稱去年被家中趕出來,投靠朋友陳男,因為缺錢,在陳男介紹下赴柬,工時不固定,一天大概12到13小時,工作內容是透過翻譯軟體和美國、阿拉伯地區人士打字聊天,要他們投資虛擬貨幣;做不好會被罵,更慘的則是被電,不過他手腳勤快,頂多被罵,未遭虐待。
小黑表示,跟家人連絡時可能是因為在吃身心科的藥,內容較誇大;後續發覺賺錢速度不如預期,數月下來只有500到700美金左右,加上家人病危才想返台。
檢方認為,小黑明知到柬埔寨從事高風險工作,仍然冒險前往,陳男並未保證一定能賺錢,難以認定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處分不起訴;另外據了解,陳男是否介紹人到柬埔寨詐騙,也只是口說之詞,無具體事證,檢方並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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