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試所年曆可愛麝香貓與白鼻心 遭踢爆用魚湯蘋果誘拍
農委會林試所近期出版2022年曆,收錄可愛的麝香貓、白鼻心攝影作品,卻被「環境資訊中心」踢爆,拍攝的林試所劉姓組長,是在宜蘭福山植物園,以魚湯及蘋果引誘餵食拍攝,且餵食時間長達一年以上,已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目前全案由保七調查中,而該名組長之前曾表示誘食是為了研究,但檢舉人卻認為長期餵食改變動物自然生態,違反研究倫理,而林試所所長曾諺學則表示,確實不應該以不當手法誘拍野生動物,未來出版品的把關會更謹慎。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發行的網路媒體「環境資訊中心」,最新一期報導「美照的代價 林試所年曆遭民眾檢舉 疑似以魚湯和蘋果誘拍麝香貓」披露此事。
報導中指出有人向保七檢舉此事,指林試所近期出版的「森林-霧鎖青山隱獸跡」年曆主打麝香貓、白鼻心可愛的模樣,但從劉姓組長臉書的相關的照片中,可看到有以食物碎屑引誘拍照的情況,其中一張麝香貓的照片,嘴巴裡叼著一塊蘋果,劉姓組長還在文中寫著「愛吃蘋果的貓」,但蘋果顯然不是自然界中麝香貓自己找到的食物;臉書另一張食蟹獴的照片周圍也有很多食物碎屑。但目前臉書上已看不到這些照片。
檢舉人並表示,從劉姓組長的臉書可以看到餵食行為已長達一年以上,造成當地的保育動物行為異常,例如白鼻心與食蟹獴追逐麝香貓,或是白鼻心追逐竹雞等;且照片時常出現不同種類動物「同框」,顯示已有異常群聚的行為,甚至導致獨行性的麝香貓群聚,可能引發彼此的衝突。
農委會公告,食蟹獴、麝香貓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騷擾、虐待野生動物,但法令中沒有明確規範何謂「騷擾」,環境資訊中心指出,2019年基隆一名男子以拋擲腐肉餵食的方式拍攝黑鳶,地檢署以違反野保法起訴,法官卻對於是否構成「騷擾」存疑,最後獲判無罪。今年4月,有民眾在大雪山林道餵食保育鳥類藍腹鷴,經東勢林區管理處移請保七總隊調查,被判緩起訴一年,當庭寫悔過書及罰款1萬5000元。
曾彥學表示,這項檢舉可能涉及私人恩怨,會再進一步向劉姓組長了解,但無論如何,若真的是在保護區、國家公園進行非法誘拍,或是以私人利益為意圖進行誘拍,「已嚴重損害林試所形象,絕對會依法嚴辦嚴懲」,但若是生態研究教育則另當別論。
曾彥學也呼籲社會大眾,不該以不當的手法進行動物誘拍,「我也會向林試所同仁宣導生態拍攝的正確觀念」他坦言,這次的月曆沒有經過野生動物的專家審查,林試所的把關確實有疏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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