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困境2/遠嫁來台卻遭長期施暴 3份保護令也沒用
小梅來自中國大陸北方,9年前她在網路上結識從事貿易產業的台商丈夫,雙方閃婚後回台居住。原以為從此生活幸福無虞,沒想到這是她受暴的開始。長期遭暴打、保護令核發三份以上,她始終不信任社工口中的「庇護機構」。
半推半就下,小梅帶著年幼孩子進入新北一處緊急短期庇護中心,並輾轉在勵馨基金會位於林口社宅的長期、家戶式庇護中心落腳。小梅說,自己終於看到脫離受暴生活的一線生機。
小梅說,最早受暴是在十多年前,當初並未報案,憑著北方女孩的強悍性格,想先靠自己解決,逃回娘家,也未訴請離婚。受暴最嚴重是生產完那次,小梅被從二樓樓梯推下,頭部重創縫了多針、鼻梁骨斷裂。
「大概是懷著聖母般的生活情懷,覺得我可以改變這個人,因此一次次隱忍。」小梅說,每次原諒換來的是丈夫下次施暴時的變本加厲;失業後,丈夫性格更加扭曲,也讓她再次逃回娘家,期間更數次嘗試輕生,「婚也離不了,選擇前進又沒有好的方向,每天都無法好好睡覺。」
後來小梅帶著兒子再次回到台灣,丈夫施暴情形不減,她被打到臉部變形,孩子不僅成為目睹兒,也變成施暴對象,因此出現自殘行為。實在不能再忍,小梅帶著兒子躲在中山地下街,半夜公車收班前偷偷回家洗澡換衣服,堅持了半年,才在社工勸說下進入緊急短期庇護中心。
「在這個家裡我掙扎著生存下來,但若離家,連生存都成了問題。」小梅說,自己曾與社工爭吵,認為即使接受安置,戶籍、孩子就學、日後計畫仍無法解決。懷著不如一試的心情,她回家收拾簡單行李,心想若庇護解決不了問題,自己隔天就走。
小梅說,進入庇護中心後,不必再擔心丈夫來敲房門,突然安心下來,自己倒頭就睡,一個多月後才恢復力氣,在社工協助下秘密將孩童學籍轉出,一切慢慢步上正軌,「我心中才冒出火苗,原來真的能這樣生活。」
在緊急短期庇護時間結束後,小梅在社工協助下入住長期庇護家園。為爭取獨立生活的權力,她鼓起勇氣與丈夫對簿公堂,卻被法官質疑為何帶著年幼的台籍孩子逃回娘家,甚至要求她不准在法庭中落淚。
小梅感嘆,台灣就連法官也並非每人都有性別暴力的涵養,且監護權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半,換到的卻是「共同監護」的結果。家暴法對加害人的懲罰太低,不少情況只有一紙保護令,是讓家暴事件曾初不窮的原因,「台灣這麼小、人口那麼少,暴力指數卻那麼高。」
上個月安頓好家務後,小梅開始在咖啡館工作,來台探視的媽媽則幫忙照看孩子。終於把時間留給自己,小梅說,「受暴婦女正常生活已是奢侈,更別說快樂。」自己的下一步,還沒全盤規畫,只想與孩子待在同個城市,看著他安全長大就足夠。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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