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事故頻傳 交部修法明年七月起「反光背心」列新車標配
![明年7月1日起,新領照的汽車應隨車配備反光背心,預防車輛故障或駕駛人因事故離開車輛時,提醒後方用路人注意,避免再碰撞。示意圖/ingimage 明年7月1日起,新領照的汽車應隨車配備反光背心,預防車輛故障或駕駛人因事故離開車輛時,提醒後方用路人注意,避免再碰撞。示意圖/ingimage](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2/10/26/98/19069361.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國道二次事故頻傳,根據交通部高公局統計,去年共發生6件因二次事故致死的交通意外,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今年九月單一周(13日到18日),就發生四起二次追撞事故,導致四人死亡,六人受傷,顯見二次事故件數有上升趨勢。
為此,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0條、第39條、第102條規定,明年七月一日起,將強制要求將「反光背心」列為新車標配。換句話說,新車銷售時,三角故障錐、反光背心都得要一併附在車內,否則就無法領牌。
交通部表示,近期國道二次事故頻傳,為了避免類似狀況一再發生,因此修改相關規定,未來車主若遇到事故,得要下車處理時,就可以穿上反光背心,再下車擺放三角錐,應可提高其他車主的注意力。
交通部表示,已和相關公會討論過,反光背心一件約三百至五百元不等,大家都同意配合,預計明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
至於駕駛人若沒穿著反光背心是否有罰則?交通部表示,目前仍是宣導,等到反光背心普及後,才會評估是否需要修法增訂罰則。
此外,過去汽車製造業為了研發新車,都會申請「試車牌」,但汽車買賣業為了讓消費者了解車輛性能時,也同樣都是使用試車牌,但根據現行規定,試車牌不能行駛於高速公路,且有指定行駛路線,但車輛買賣時,消費者都希望可以多了解車輛性能,甚至也希望開上高速公路,了解車輛的馬力、反應狀況等。
交通部表示,為了避免衍生後續消費糾紛,這次也修法規定試車牌照應懸掛於指定車種類別,公路總局也正在研議第二類試車牌,以供車輛買賣業申請,往後懸掛這類型車牌的車輛就可以行駛於高速公路,在使用上也可以有更多彈性。
交通部也提到,這次修法也規定,行經多車道圓環 ,相鄰二車道靠外側行駛之車輛,應讓靠內側行駛之車輛先行或變換車道 。內側車道之車輛 駛離多車道之圓環,應先換入最外側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交通部表示,相關修法預計最快十一月底實施,其中新車標配反光背心的部分,預計明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這段時間也會向車廠多做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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