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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和旅客簽契 最快10月可用電子簽章
隨著疫情趨緩,疫苗覆蓋率提升,防疫政策也逐漸開始鬆綁,為了迎接疫後觀光,交通部昨預告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等部分條文,包括開放旅行業和旅客簽訂契約,可以電子簽章簽訂,旅行業使用遊覽車相關規範,並增列應於每日行程出發前執行檢查及增訂旅行業應揭露行程資訊等,預計最快10月上路。
交通部表示,為了優化旅行社申請程序,這次修法刪除旅行業申請籌設應備具經營計畫書,以及設立分公司應備具經營計畫書等規定。
此外,隨著電子化盛行,交通部表示,這次也增訂旅行業與旅客簽訂旅遊契約的方式,得以電子簽章法規定之電子文件為之;若涉及旅行業使用遊覽車相關規範,也增列應於每日行程出發前執行檢查及增訂旅行業應揭露行程資訊規定。
交通部表示,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取得結業證書或執業證後連續三年未執行各該業務者,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始得執行業務,不過受到疫情影響,導致導遊領隊換照、領證等作業延後,如今也修法放寬為只要是因天災、疫情或其他事由,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公告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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