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股利變0.57元根本「欺騙股東」? 專家點破:這因素恐影響股價更深遠
網友問,泰山(1218)股利從4塊變0.57,算不算「欺騙股東」?
他說,看了泰山配4塊股息才買進,想不到公司竟然反悔了。難道沒有損害投資人權益、不違法嗎?
答:
首先,我們必需先弄清楚,誰有權決定股息數字?
股息可以視為一家公司前一年度獲利的「分紅」,分紅數字是多少,按理要所有股東都同意。
但是一家上市公司股東少則數千人,多則數萬人、數十萬人。如果每個人都有意見,要怎麼決定一件事情呢?
所以從股東裡面挑出一批決策人士,由這批人來替所有股東做出最有利的決定,這就是「董事會」的職責。
你也可以把「董事會」當成是一家公司的「老闆」。
一般決定配息數字的路線有2種,一種是董事會提案,由股東會決議;2018年修法後,甚至可以直接在章程授權董事會決議,直接跳過股東會,只需要在股東會報告即可。案例裡的泰山就是屬於後者。
回到泰山的案例,現行法規並沒有規定上市櫃公司不能變更股利政策。所以配息4塊改成0.57塊是沒有違法的。
有爭議的地方在於,當初發放4元不僅董事會決議通過,也發布重大訊息,甚至還有「發放基準日」,後來卻要撤銷變成0.57元,這種情況以前是從沒發生過的。
從來沒有發生過的問題,怎麼裁決就由主管機關決定。
為此,金管會也給出了通行方案:
1.董事會重新決議,並在股東會追認2.必須在原訂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也就是6月16日前公告
新的泰山經營權也應主管機關要求照做了,所以配息從4塊變成0.57塊,現在看來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當然我知道這位朋友就是看了泰山配息4塊的消息買進,現在股價卻創新低套牢了,越想越不對勁、覺得自己權益受損了。
今天如果股價是逆勢走高,我相信就不會有這種問題,畢竟贏錢治百病。
投資人作為股東,在整個環節中,唯一可以發聲的地方就是在股東會上否決。但前提是你得要有足夠的持股數量,才能擁有話語權。
既然沒辦法改變事實,這裡我建議這位朋友換一個角度思考,就算配息4塊拉長時間來看,結果可能也不太樂觀。
畢竟現在回頭看,影響泰山股價最深遠的,並不是配息從4塊變0.57,而是出售了每年能貢獻5成獲利、20%的全家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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