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了7年!最低工資法完成立法 雇主違法最重罰150萬元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記者陳正興/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記者陳正興/攝影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正式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得參採勞動力生產力年增率等9項指標,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150萬元,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

為了確保勞工合理的最低工資,提高勞工及其家庭的生活水準,促進勞資和諧,蔡英文總統2016年提出最低工資法政見,行政院今年9月將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0月18日完成初審,歷經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兩次黨團協商,最終保留4條關鍵條文,全案送交立法院會表決處理。

未能達成共識的關鍵條文內容包括,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組成、最低工資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定位角色,還有排除違法廠商參加政府採購等條文。

三讀條文明定,最低工資分為每月最低工資及每小時最低工資。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最低工資法所定的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三讀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最低工資,其中審議會置委員21人,包括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同時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的組成包括經濟部代表1人、國發會代表1人、勞方代表7人、資方代表7人及學者專家4人,委員的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有關最低工資的審議,三讀條文明定,應該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同時得參採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還有最低生活費。

三讀條文規定,審議會應在每年第三季召開會議,最低工資審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審議未能達成共識者,得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議決。另外,中央主管機關應在審議會會議結束後30日內,在機關網站公開會議資料及紀錄。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研究小組的組成包括學者專家6人,分別由中央主管機關、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1人。研究小組應在每年4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的影響報告,在審議會召開會議30日前,就審議參採資料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

三讀條文規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CPI 最低工資法 消費者物價指數 立法院 薪資

延伸閱讀

「最低工資法」今拚三讀 工鬥:若沒訂調幅底線等於一部廢法

立法設定演習地即軍營 國防部稱無意限縮民眾媒體自由

最低工資法朝野協商暫無共識 柯建銘:下周二表決處理

選前釋出利多?賴士葆:最低工資法成賴清德的選舉肉票

相關新聞

4月出口低於預期但連6紅 近期展望如下了雨綠肥紅瘦

財政部今(8)日公布4月海關出口統計,4月出口374.8億美元,較上月減 10.4%,較上年同月增4.3%,雖相比去年同...

賴清德出席工總理監事交接 理事長潘俊榮首提:建議政府考慮核能

工業總會今舉行理監事交接,準總統賴清德也應邀出席,新任理事長潘俊榮表示,工總與政府應該一起為企業界、產業界解決問題,而目...

放寬萊劑交換? 我爭取鳳梨、芒果輸美

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第二階段談判昨落幕,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說,因鳳梨、芒果出口受大陸經濟脅迫,須打開...

勞動部調查:2023年職場新鮮人平均薪資3.5萬元 比前年多2.9%

勞動部今公布2023年初任人員薪資調查。去年初踏入社會的職場新鮮人薪資平均數為3.5萬元,年增2.9%,其中大學畢業者3...

家庭財富 最富最貧差66.9倍

暌違卅年,主計總處昨天再度公布家庭財富分配統計,民國一一○年前百分之廿家庭的家庭財富五一三三萬元,後百分之廿的家庭財富僅...

傳轉任台新金獨董 藍委:王美花未利益迴避

傳出經濟部長王美花卸任後,將轉任台新金控獨董。王美花與準國防部長顧立雄為夫妻關係,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昨質疑,台新銀行有和國...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