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分署長遭羈押 國土署:初查涉案廠商無承攬案
前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遭控透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牽線,收受賄賂與不正飲宴等利益,護航廠商取得雲林綠電等標案,今年7月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調後續偵查發現,張騰龍疑涉及南部多起案件,橋頭地檢署10月31日約談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長吳瑞安和兩名涉嫌行賄的業者到案後,認為3人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為此,國土署今(2)晚表示,尊重檢方因證據調查需要採取之羈押程序。另有關媒體報導「涉及南工分署發包多項工程」部分,經該署初步清查,查無被告廠商承攬南工分署案件,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國土署重申,吳分署長因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其職務當然停止,配合調查期間調離主管職務。而前因張騰龍案,該署已重新調整相關同仁工作負責區域職務,貫徹職務輪調機制,並要求全體同仁應清廉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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