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倫常案!41歲兒子索錢不遂傷母威脅引爆石油氣罐 警消破門救人
馬來西亞都會慶祝農曆新年,但當地年初四發生逆子傷母案件。1名41歲華裔男子當天向母親索錢不遂,突然發狂用硬物打傷母親,事件驚動警方派員到場,男子見狀情緒更加激動,脅持母親當作人質,威脅引爆石油氣罐同歸於盡,最終消防員趕至冒險破門,警員趁機入屋制服男子。警方調查後相信涉案男子當時毒癮發作,未能討錢購買毒品失去理智犯案。
據了解,涉案41歲華裔男子身型健碩,背部有紋身,目前失業,而且有不良嗜好,與69歲母親及另1名家人同住青草園紅土山1間公寓,因兒子不肖,年邁母親仍要到雜貨店打工賺錢養家。
案發本月13日大年初四晚上約11時,警方接報指上址發生家暴案,於是派員到場,男子隔着鐵閘與警員對峙,不但不肯開門接受調查,而且用鐵絲線綁住鐵閘。當時男子見到警員到場,竟繼續向母親施襲,情緒非常激動。警員擔心會造成人命傷亡,唯有向消拯局求助,打算破門入屋救人,消防員隨即趕到現場增援。
惟男子愈來愈激動,更搬來3罐石油氣罐,揚言用打火機引爆石油氣,要與母親共赴黃泉。救援人員於是展開勸說,約3小時後,男子同意釋放母親,讓她接受治理,自己則繼續反鎖屋內。最終消拯局決定破門入屋,在成功破開鐵閘一刻,警員立即衝入屋內拘捕男子,將他押返警署調查。
檳城副總警長拿督莫哈末烏索夫事後交代案情,指涉案男在子案發時毒癮發作,向母親索錢購買毒品不果,因而先後用刀錘傷害和威嚇母親,老婦在事件中僅受輕傷,隨後送院治理,惟因遭親生兒子傷害,老婦表現沮喪。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6條文(恐嚇)、324條文(持武器傷人)、危險毒品法令15(1)(a)(使用毒品)調查案件,涉案男子面對恐嚇、傷人和濫用毒品共3項罪名,警方將延長扣留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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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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