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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2名未成年女兒致懷孕 獸父求輕判 法官:罪無可恕
人渣獸父!馬來西亞1名53歲父親,自2017年起性侵2名未成年親生女兒,其中大女兒今年7月因事送院治療,被檢測出懷孕才揭發獸行。男子共被控30項罪名,他雖求情希望能獲輕判,但法官認為他罪無可恕,重判共監禁702年及鞭刑234下,即使刑罰同時執行,他仍需坐監42年及鞭234下。
綜合當地媒體報導,從事清潔工作的53歲被告莫哈末拉希,2017年開始性侵當時年僅10歲的大女兒,把女兒當作「性奴」;至2022年,莫哈末拉希開始向12歲小女兒伸出魔掌多次強姦。惟天網恢恢,已15歲的大女兒於今年7月初因胸口疼痛送院治療,檢查時意外被測出已懷孕,因而揭發莫哈末拉希的獸行。
莫哈末拉希被控19項強姦罪及11項猥褻罪,即共30項控罪。他向法官求情要求輕判,但法官斥責他是受害人的親生父親,理應好好保護孩子,但卻性侵2名女兒,罪無可恕。
法官最終判莫哈末拉希19項強姦罪,每項監禁30年和10下鞭刑;11項性侵罪,每項監禁10年和2下鞭刑;11項附加刑罰每項監禁2年和2下鞭刑,刑罰從被捕日算起,同時執行,意味總共需囚禁42年,鞭刑則維持234下。
不過,據當地媒體報導,15歲受害女兒得悉父親被判監42年後大感傷心,與家人在庭內與被告抱頭痛哭,而受害少女更緊緊抱著父親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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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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