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約會中被抓去出任務 蝙蝠中隊陳典聰一次次躲過死神召喚

MLB/119.2哩!大谷敲生涯最強一擊 菊池:快到看不見

兩岸旅遊大突破 陸文旅部:開放福建赴馬祖旅遊

仙女出浴?越南還劍湖驚現2裸體少女沐浴 影片瘋傳警查出驚人真相

越南河內著名景點還劍湖(Hồ Hoàn Kiếm)驚現2名裸體少女在出浴。 圖/fb影片截圖
越南河內著名景點還劍湖(Hồ Hoàn Kiếm)驚現2名裸體少女在出浴。 圖/fb影片截圖

網上日前瘋傳影片,指越南河內著名景點還劍湖(Hồ Hoàn Kiếm)驚現2名裸體少女在出浴,被網民形容是「沐浴仙女」,拍片者稱早上經過該處時,見到一對姊妹落湖浸泡,不少人質疑她們在市中心兼重要文化景點洗澡不雅,甚至有當地官員質疑片段只是經剪輯的造假片。影片瘋傳之下警方主動介入調查,日前終確認事件,更揭露「警人真相」,指湖中2人並非少女,而是在附近的餐廳工作的年輕男性,由於他們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將面臨臨100至3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300元至3900元)罰款。

還劍湖是河內市中心的天然淡水湖,面積近12公頃,是河內標誌性景點,附近被植物包圍,兼有玉山祠等古蹟,是當地重要文化景點。當地社交平台日前瘋傳影片,顯示有2人在湖中裸體沐浴,拍片者笑言「你來還劍湖做什麼?」,形容有2姊妹在該處洗澡。片段只拍到背面,2人更用衣物包頭,惟所有網民先入為主認為2人是少女,形容作「仙女出浴」、「沐浴仙女」。

片段一度引起質疑真偽,當地官員指2名女子洗澡的位置水位應該約2米深,正常難以在水中自由行動,懷疑影片是經過剪輯。同時不少網民批評她們不應在當地重要文化景點洗澡,而且還在市中心,有違公德。

影片瘋傳後,警方主動介入調查,日前證實事件確有發生,但涉案2人並非少女,而是分別17歲及22歲男生,是附近餐廳的員工。事發於本月16日清晨5時左右,他們從廣場噴泉位置走到還劍湖,用衣物包頭並走入湖中。其間有數名途人目擊,部份人曾駐足觀看,直至有做運動的市民勸阻,2人才上水返回餐廳。

警方指,法例禁止任何人在湖中游泳或進行釣魚等活動,而且相關行為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中,關於褻瀆歷史文物及名勝古蹟的規定,將面臨100至300萬越南盾(約約新台幣1300元至3900元)罰款。

延伸閱讀:

正宮夥大媽3打1!美女小三慘被脫衣剪長髮裸體示眾 私刑嚇呆全網

網紅酒店沖涼忘關直播 全裸畫面被電視反射!網民質疑她是故意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延伸閱讀

「一句話就可以封殺妳」 保全約少女強拍裸照還性侵

勵志少女小時上學書包藏弟 蔡清祥允諾尋親 3姊弟相聚露曙光

大陸在西沙群島開火鍋店 越南外交部:堅決反對

48歲賈靜雯拎Tory Burch美包現身機場 滿滿少女感讓人不敢相信

相關新聞

25歲網美經營色情頻道超賺錢 隱退前心酸嘆:影響一生很不安

來自英國威爾斯,今年25歲的OnlyFans成人向網紅蘿絲(Lowri Rose)日前表示,自己想要從成人向網紅這一工作上「退休」,儘管這工作讓她賺進許多錢,但也讓她心理備受折磨。

48歲律師與104歲繼祖母交往11年 女友去世他悲慟:我們深愛彼此

一名48歲的律師與一位大他55歲的女性相戀相伴11年,直到該名女性以104歲的高齡去世,這位男友對此深感悲痛欲絕。

泰女政客爆外遇!對象竟是24歲和尚養子 裸體獨處遭抓包辯:只是聊天

泰國民主黨一位備受矚目的女政客爆發醜聞,45歲的普拉帕蓬.喬伊瓦科(Prapaporn Choeiwadkoh)日前被丈夫抓包出軌,而且對象竟是他們收養的24歲和尚養子。

她報復男友出軌15歲姪女「怒斷小兄弟」沖馬桶 關押3月後出現超展開

「一次不忠,子孫不留?」巴西1名34歲女子原本與39歲男友計劃結婚,然而她發現男友竟然「出軌」年僅15歲的侄女,怒極揮刀斬斷男友下體陰莖,並把切下的陰莖丟進馬桶沖走,讓男友沒機會尋回。女子事後被捕,將面臨最高50年監禁的「謀殺未遂罪」,或最高12年監禁的「嚴重人身傷害罪」,然而當女子被關押3個月後,竟有驚人大逆轉。

弄假成真!他愚人節想「假上吊」惡整友人 下秒腳滑踢翻矮凳亡

印度一名18歲男子想在愚人節這天惡作劇,和朋友視訊時假裝上吊,結果視訊到一半,不慎從板凳上滑倒,意外將自己活活吊死。

小販大庭廣眾下打手槍!「加料」進冰淇淋販售 影片引爆網友怒火

印度近日流傳1段令人髮指的食物衛生爭議影片!有冰淇淋小販在鬧市賣雪糕時,竟以冰淇淋車作遮掩,看着來往行人公然手淫。事後更疑似將精液混入冰淇淋中「加料」,離譜行徑被途人發現並拍攝下來。相關影片隨即在網上引起極大迴響,同時引起當地警方高度關注。目前該名小販已因在公眾場所進行不雅行為被拘捕,至於會否加控其他罪行,則有待當局檢測完冰淇淋樣本才有定論。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