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核電廠排水含氚量 最多達日本福島第一核廠9倍
中國2023年版「中國核能年鑑」記載2022年中國核電廠排放的水當中,所含輻射物質氚的數量相較於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處理水年間排放量的上限,最多達9倍。
日本共同社報導,中國2023年版核能專書「中國核能年鑑」記載2022年中國核電廠的運用狀況、安全資料等。內容顯示,13座核電廠合計19處觀測站調查輻射物質的結果,有15處排水的含氚量超過福島第一核電廠計畫排放的核處理水含氚量年排放上限22兆貝克。
位於中國浙江省的秦山核電廠2022年排出的含氚量為202兆貝克,是福島第一核電廠排放的核處理水含氚量的9.1倍。
報導說,中國以日本東電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處理水含有其他放射性物質為由,持續反對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處理水排放入洋,與日本的主張無交集。中國也因此事全面禁止進口日本的水產品,問題難解決。
福島第一核電廠在2011年3月遭受311大地震(日本稱東日本大地震)帶來的海嘯侵襲,造成廠內1號機、2號機及3號機爐心熔毀。為冷卻熔融核燃料團塊,又製造出「汙染水」,並以每天約90噸的速度持續累積。
東電利用淨化裝置去除氚以外的多數輻射物質,最後變成「核處理水」(ALPS處理水),貯存在福島第一核電廠腹地內。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核處理水的貯存槽已約千座,總量約134萬噸,接近貯存上限的約137萬噸。
東電自2023年8月24日開始將核處理水排放入海,上個月28日開始進行第4批次排放,是日本2023會計年度(至2024年3月31日為止)的排放作業計畫,第4批次排放作業至本月16日左右為止,計畫排放核處理水7800噸。2023年度4批共排放3萬1200噸(2023年8-9月7788噸、10月7810噸、11月7753公噸)。
東電2021年曾進行模擬試算,若階段性將核處理水排放入海,最快也要到2051年度才可能排放完畢。
日本一般核電廠產生的含氚水排放入海時,標準值是每公升不超過6萬貝克。東電在排放前會先把核處理水用海水稀釋百倍以上,每公升含氚量將不到1500貝克,是日本境內標準的1/40。
各國對氚的容許值不同,以飲用水含氚上限值來看,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為每公升1萬貝克。因此,日本排放入海標準約WHO提出國際標準的1/7。
福島第一核電廠自從核處理水排放入海以來,日本政府、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都認定核處理水的排放符合全球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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