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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馬同城通」連江縣府代辦惹議 議員:搞政治何必為難百姓

連江縣府協助宣傳及提供代辦大陸「福馬同城通」卡,遭質疑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9日表示,連江縣府在陸委會勸說後,已表示不會將蒐集到的個資送出去。記者陳宥菘/攝影
連江縣府協助宣傳及提供代辦大陸「福馬同城通」卡,遭質疑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9日表示,連江縣府在陸委會勸說後,已表示不會將蒐集到的個資送出去。記者陳宥菘/攝影

大陸福建省政府近日推出最新惠台措施,包含發行「福馬同城通」卡供我連江縣民使用;連江縣政府三月初曾協助宣傳並提供代辦,引發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疑慮。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昨天表示,確有觸法疑慮,但連江縣府在陸委會勸說後已表示不會將蒐集到的個資送出去。

據了解,北竿、南竿鄉公所三月初曾在官網公告,將擴大服務代辦「福馬同城通」卡申請作業,除設置線上表單,也開放民眾直接親赴鄉公所櫃檯辦理,後經陸委會提醒已撤下公告,但約有三千位民眾申辦。

個人申辦未必觸法

詹志宏說,陸媒三月就報導要推出內含預儲三百元人民幣的「福馬同城通」卡,連江縣政府接到對方協助請託後即和陸委會聯繫,陸委會認為涉及「合作行為」而有觸法之虞,尤其申辦卡片必須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台胞證影本,等於將個資交付給對方,因此提醒注意。至於民眾個人申辦有無觸法待進一步研議。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之一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因此鄉公所代辦事務被認為有觸法之虞。

逾半馬祖住民申辦

「馬祖及福州往來密切,民進黨政府卻扯國安、個資,搞政治有必要為難百姓嗎?」連江縣一名縣議員表示,連江戶籍人口一萬多人,長住人口六千多人,有三千多人申請「福馬同城通」,扣掉長者、幼童及公務員,幾乎是所有居民都申請,因為大家生活圈到大陸比去台灣還方便。

這名議員說,縣府本來就力推「一日生活圈」,「福馬同城通」是很單純的事,去年三月縣府及縣議會組團去大陸洽談貨運、旅遊與小三通等事務,當時對岸僅提到會研議有關馬祖民眾的社會福利措施,直到去年底、今年初才釋出「福馬同城通」訊息,縣府覺得便民而協助,真搞不懂民進黨政府為什麼不願意退一步讓兩岸對等和平交流,為了政治讓馬祖民眾夾在中間,令人頗感無奈。

連江縣交通旅遊局長劉性謙表示,三月六日至四月廿三日有近三千民眾表達要申辦,縣府統計人數給陸方製卡準備,因陸委會表示有違法疑慮,縣府就未再協助;過程中並未將國人個資送交大陸。

福建省政府介紹,馬祖居民可持「福馬同城通」卡享受福建福州全市範圍公共交通及指定酒店住宿優惠、入住台胞免租房、子女入學等便利。這屬第二批惠台十三項措施「便利台胞來閩交流和工作生活」的一條措施。

小三通 福建 陸委會 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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