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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北士科標案市地賤租 讓特定人拿到好處?
藍綠陣營近期鎖定京華城案與北士科案,質疑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弊端,頗有分進合擊意味。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再針對北士科案表示,為什麼同樣的科技園區專用區,卻有著截然不同的待遇,包含底價、土管規定、有無投資計畫書都不同,是否是有意為之,讓特定人拿到好處?指令是否又直接來自市長室?呼籲柯文哲別再閃躲,出面說清楚。
北士科案為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標案傳出爭議,被質疑3基地分開招標、T17及T18免投資計畫、權利金底價下修等,藍綠議員並指出,這是柯文哲市長任內拍板決定的。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台北市前副市長黃珊珊說招標案,並非柯文哲一人可決定;但是證據出來,北士科三塊基地分開招標且底價下修,該決策就是柯文哲親自拍板定案,相關簽呈的最後一頁,決行欄清清楚楚蓋著「台北市市長柯文哲」職務章,以及親筆押上日期。
簡舒培說,柯文哲稱這塊地是設定地上權,非BOT案不用投資企畫書,不過2019年第一次招標、2020年第二次招標皆需要,到了2021年第三次招標,T16基地仍需要、T17、T18基地就不需要,原因為何?另外,在台北市地價不斷上漲的時刻,最終招標底價僅81億元,甚至比第一次招標的86億元還要少,且讓新壽用低於市價的44億決標,導致權利金下修,呼籲柯文哲針對疑似賤租市產說明。
簡舒培表示,最離譜的是新壽提出的三點「分開招標、權利金下修、免投資企畫」建議,柯市府全盤接受,形同其他投資人都只是陪榜而已,實在荒謬至極,這是不是為新壽量身打造的標案,也請柯文哲講清楚說明白。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表示,北士科案中,柯市府與新光千絲萬縷的關係,顯見柯文哲的標準都是用來要求別人,當年所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真是不假,柯自己就是那副刀叉,市民則任人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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