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詹為元解說「譴責案」 酸沈伯洋:若不是在進行認知作戰就是真的無知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與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交火,2人爭論初審國會改革相關草案時提出「譴責案」和未迴避等問題。國民黨北市議員詹為元以曾任國會立委助理經驗,化身小老師解說,酸沈如果不是進行認知作戰,就是真的無知,「歡迎到立法院國民黨團來上課」。
詹為元說,立法院沒有無條文明定「譴責案」這個議案種類,這是一個政治宣示的手段,通常是針對行政院藐視國會的相關作為,例如NCC陳耀祥主委因為報告空泛,或時任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未至司法法制委員會開會,都有因此被提出譴責案,目前為止還未聽聞立法委員提案要譴責自己同事。
他說,至於可不可提這項臨時提案?確實也沒有明文規定不行,立法委員的行為規範,其實是有「立法委員行為法」可以約束,若有違反議事中立,大可要求先讓他人暫代主席,進行送交紀律委員會來懲戒,結果連調查也不用就要用「譴責案」,這個程序正義又在哪裡?
他說,對於沈伯洋獨創新的見解,指稱吳宗憲參與「臨時提案」是違反利益迴避,首先,這個是臨時提案,並非懲戒案、人事案等等有關涉及個人私利益案,且立院的臨提都是建議並無法律效應,要先搞懂什麼是臨時提案。
其次,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9條明定「本章所稱之利益,係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不當增加其本人或其關係人金錢、物品或其他財產上之價值。」不會連主持議事會不會增加財產都不知道吧?
詹為元說,就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4條都有明定利益迴避,其實就是財產上跟人事上的處理,這個都與主持議事毫無相關,很明顯沈伯洋就是在進行「無知」的認知作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