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啟儒揭「侵害配偶權」勝訴內幕!曾格爾洩近況:講到哭
登山好手曾格爾去年遭爆,與富商陳坤保到三二行館泡湯,遭陳妻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結果出爐,曾格爾遭判賠30萬,可上訴。對此,正宮岳啟儒昨(11)日再度發文,透露這次官司勝訴的內幕。
岳啟儒經過一年的訴訟,終於迎來勝訴。昨天深夜她罕見聊起侵害配偶權。她表示打官司的過程中,常有朋友問:「現在不是沒有通姦罪了嗎?你告的是什麼啊?只有截圖能告成嗎?到底什麼是侵害配偶權?」她則表示,過去通姦罪歸在刑法中,雖然目前已經廢除,但不代表介入別人家庭無罪,民法中依舊有規範配偶權,「所以外遇雖然無法告刑事,但還是能提起民事訴訟。」
岳啟儒解釋,以前通姦罪列在刑法中,蒐證難度高,但後來改列在民法中比較好了解,因為只要違背大眾認知的男女交流方式就算侵害配偶權,也就是說曖昧簡訊、親密肢體接觸等等一些超越朋友界線的舉證,「光是這樣就已經可以定罪了。」最後,她更再次強調:「在法律條文之下,有罪就是有罪,雖然通姦除罪化,小三還是會被民法認證的。」不過,底下也有網友出面提醒侵害配偶權有時效規定,「需要在知悉損害後的2年內,且該事實發生在10年內可提告」。
曾格爾在此次官司中敗訴,目前人在國外登山的她至今仍未正式回應。曾格爾昨(10)日突然在社群平台發文,稱「講著講著就哭了…」;曾格爾的爸爸日前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表示,「30萬賠一賠啦,不上訴了,等拿到單子會去繳,爸爸埋單!」強調他的個人發言不代表女兒。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遭控侵害配偶權,陳姓富商妻子對曾求償200萬元。全案起源於,曾格爾遭爆料,2022年8月29日回國後,主動約已婚的陳坤保入住北投高檔溫泉三二行館,事後互傳訊息「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陳坤保日前作證稱是胃藥)」遭岳啟儒從iPad意外發現,去年9月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百萬元;陳坤保日前也透過律師發聲明,承認和曾格爾一起泡湯「確實有肢體上的親密接觸」。
「岳啟儒 一人份的勇氣」臉書全文如下:什麼是 #侵害配偶權 ?
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有些朋友會問我,現在不是沒有通姦罪了嗎?你告的是什麼啊?只有截圖能告成嗎?
到底什麼是侵害配偶權?
法律條文真的艱澀難懂,我來用白話文解釋一下。
過去通姦罪是歸屬在刑法,的確已經廢除了,但是不代表小三無罪,民法裡仍然有規範夫妻權益,就是所謂的配偶權,所以外遇雖然無法告刑事,但還是能提起民事訴訟。
判決的差別就是刑事可以把被告抓去關,但現在不用關了,不過民事敗訴要賠錢。
過去刑事通姦罪的認定要蒐證難度非常高,反而現在民法的認定範圍界線更容易懂,只要是違背了社會大眾認知的男女互動方式,就侵害了配偶權。
所以曖昧簡訊算不算?摟摟抱抱親密肢體接觸算不算?一般人都會認定這已經超越普通朋友界線,而和有家室的人發生這些行為更是不妥,光是這樣就已經可以定罪了。
在法律條文之下,有罪就是有罪,雖然通姦除罪化,小三還是會被民法認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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