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監院和南檢 遇台南幫就轉彎?
監察院調查陳宗彥「小芸案」完整調查報告昨天出爐,攤在國人眼前的,是更多不堪事證。原來台南淪「黑金之都」非最近的事,早在賴清德擔任市長時期,底下的局處首長就熟門熟路與酒店業者過從甚密、幫忙「關心」工程進度,被監院認證是接受性招待的嫖客後,還能躲過彈劾與檢方調查,全身而退。
整起案件最可議之處在於,陳宗彥違失情節明顯,但多數監委認知卻與社會大眾相差甚遠。在完整調查報告中,更多對話紀錄、監聽譯文皆再次佐證,業者間代號「陳董」的陳宗彥,不僅對小姐有特殊要求,被性招待次數甚至多到連和小姐見面地點都和業者早形成默契。
據悉,部分在審查會中投下彈劾「不成立」的監委主張,該案司法正在調查中,監院不宜先行彈劾。但司法調查與監院行使監察權,本質上並無衝突;退一步言,就算司法上無罪,也不代表沒有行政違失,監院對司法無罪,但最終彈劾成立的官員,也多有案例。
監委的彈劾不成立決議明顯放水,檢方的調查同樣有輕放嫌疑。陳宗彥貪瀆案,台南地檢署早在二○一五年就曾以查無不法事證簽結,對照如今間調查報告公布的諸多事證,當年檢方查案顯然不詳盡,因為立委爆料而被迫重啟的調查,不僅偵辦年餘沒下文,迄今居然也尚未約談陳宗彥,南檢被質疑也是剛好而已。
政治力介入獨厚「台南幫」,是這起案件的唯一解釋。近來台南市長黃偉哲因「爐碴案」被監院彈劾,同樣以五比七不成立,提案監委甚至連調查報告都沒提出,官方短短的「彈劾不成立」一句話,就輕輕帶過。
外界要問的是,既然走到提案彈劾這步,可見查案監委認定違失情況嚴重,其中有無類似陳宗彥調查報告的離譜案情,黃偉哲案的提案監委有義務向外界說明,也好讓社會檢視,監院彈劾審查會是否又包庇了另一位「台南幫」成員?
監院、檢方遇到「台南幫」就轉彎,為了討好準總統賴清德的動機不言可喻。但賴清德從政以來,以標榜高道德標準出名,賴清德身為「台南幫」共主,應該負起責任向外界說明,他究竟相不相信「陳董」不是陳宗彥?關於黃偉哲爐碴案,彈劾案由該不該公布?賴清德若選擇繼續不語,難道他也認同這種形同陷他於不義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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