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擬開放財產歸私 私校工會提1解方「支持」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將在立法院臨時會由院長召開朝野協商並三讀,據了解,第21條規定私校退場後校產充公,院會協商擬修正開放私校也可捐給私校。全國教師總工會聯合會昨與高教工會發表聯合聲明,嚴正拒絕私校退場校產「歸私」,更反對退場私校捐給「私校興學基金」。

全國私校工會則持不同意見,該會說,「私校興學基金」就是支持私校辦學,若退場校產能回歸挹注私校辦學比捐給地方政府、退場基金和公校更具積極意義。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支持退場私校校產歸公對象應增加「私校興學基金會」,理由是私校興學基金會設立的宗旨就是支持私校辦學,退場私校校產回歸挹注私校辦學比捐給地方政府、退場基金和公校更具積極意義。

尤榮輝說,私校興學基金會是公益法人,董監事由政府及私校代表組成,對該基金的捐贈仍受法律規範用於私校發展,也未曾聽聞有基金被私人侵占,有教團將退場校產捐給私校興學基金解讀為「校產歸私」是扭曲事實的說法。

尤榮輝說,私校工會一貫主張私校應「汱劣扶優」,呼籲立法院應儘速三讀通過私校退場條例,淘汰劣質私校並集中教育資源扶助有心辦學的優質私校,讓私校有機會跟公校競爭並發展為一流學校,才是國家之福。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認為,「私校興學基金」就是支持私校辦學,若退場校產能回歸...

尤榮輝說,私校承擔我國中高等教育發展重任,並有公校不能取代的發展潛力。好比美國頂尖大聯盟大都是私校,韓國前十名大學有九所是私校,期待政府有更積極正面的作為支持私校教育,台灣私校才有可能成為一流學校,為國家培育一流人才。

立法院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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