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批葉俊榮:「行政法教授」帶頭違反行政法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台大校園。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長葉俊榮昨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大校長遴委會重新開會,回應教育部要求台大重啟遴選的要求。對此,先前提起訴願與聲請暫時狀態處分的台大王姓博士生表示,8月底行政法院已經認定教育部對台大校長核聘與否是行政處分,「葉部長現在是在修正教育部原來的處分嗎?」批葉俊榮帶頭違反行政法。

葉俊榮昨天指示兩點要求,一是台大遴委會重開會時,必須先行決議遴委蔡明興應迴避或解除職務,才進行後續程序;第二,為回應教育部在5月4日發函,請台大重啟遴選的要求,請遴委會至少回到1月5日經校務會議推薦的5名候選人開始依法遴選,並決定結果報部聘任。

針對第一點,王姓博士生質疑,類似情況下,「中研院院長廖俊智選副院長周美吟,為何不用迴避或解職?」明顯有選擇性決定的恣意行為。少了蔡明興會改變遴選結果嗎?

針對第二點請遴委會至少回到1月5日經校務會議推薦的5名候選人開始依法遴選,王生反問,選擇這個時間點與人選的選擇理由為何?這不是恣意,什麼是恣意?

王姓博士生指出,在1月5日的遴選當中,教育部派出的3位遴選委員代表,就包含教育部政次姚立德。作為教育部的高官,在遴選過程中,姚立德沒有提出反對意見,現在教育部又要退回遴選結果,「這合於法律上最基本的誠信原則嗎?」姚立德如此失職,因此浪費大量社會國家資源,不應該先下台負責嗎?

「全憑葉俊榮乾綱獨斷一句話,這符合明確性原則嗎?之後進入法院時的合法性審查能通過嗎?」王姓博士生表示,教育部不予核聘、要求重啟遴選的行為,作為一個處分本來就要有要件原因,法律效果與裁量基準等法源依據,何種情況下要重啟遴選?為何要重啟遴選?都要有法律的明文規定,葉俊榮的談話中通通沒有。

王姓博士生說,歷史終將記載,葉俊榮窮則兼善天下,達則獨善一黨。當了政務官以後,就一直努力輾壓踐踏自己曾經親手參與制定的行政程序法。「當他有朝一日再站上行政法講台時,學生如何面對這位當官就帶頭違反行政法的教授?」

教育部 台大 葉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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