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要求台大重新遴選 學生會主張重組遴委會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案陷入膠著,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下午宣布台大案決議,要求台大退回5位候選人階段重新遴選。對此台大學生會晚間發出聲明認為,部分候選人已不願再投入遴選,教育部作法實為不妥,且主張教育部應重起遴選,並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

台大學生會就今天下午教育部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召開記者會,要求遴委會須召開實體會議,議決蔡明興遴委是否應迴避或解除職務;並希望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回到「今年1月5日會議」,從校務會議推薦的五名候選人開始依法進行遴選,發表以下三點意見。

一、臺大學生會作為臺大遴選委員會二十一席遴委中唯一的學生代表,我們認為校長遴選爭議發展至今,儘管教育部要求遴委會重啟1月5日第四次會議「五位候選人」階段之遴選,但現已有候選人表示不願再參與遴選,此決議會面臨部分候選人不願再投入遴選,卻無可退出遴選機制之難題,實為不妥。

二、校長遴選爭議延燒逾8個月,期間爆發的管中閔校長候選人與蔡明興遴委之「利益迴避爭議」懸而未決。學生會認為,判斷遴委是否需要迴避或解除職務的時機點,應回溯到「去年10月」,也就是校長遴選委員會開始進行候選人資格投票,及候選人、相關人士訪談時。若沒有在該期間進行利益揭露,遴選委員無法公正依據專業判斷進行遴選。

三、台大校務會議代表現已改選,具有新的民意,部分遴選委員也因出缺而遞補,無法經過候選人與相關人士的訪談過程,對校長候選人獲取完整資訊,且於遴選爭議中有關利益迴避的瑕疵,也使去年組成的校長遴委會失去民意代表性、資訊充足的專業性和社會可信賴性,無法使台大教職員工生及社會大眾信任。

學生會強調,台大作為台灣學術及高等教育龍頭,校長遴選爭議備受社會關注,應秉持最高標準處理,呼籲應重組校長遴委會,並重啟校長候選人推薦。並且應盡速召開實體會議,而不是以線上方式連署聲明,若窒礙難行則依法交由臨時校務會議決議。

台大。報系資料照

同時學生會仍維持8月8日提出的四點訴求,包括一、台大應重組遴委會並重啟台大校長遴選,解決當前遴選爭議;二、教育部與台大應檢視並修改校長遴選法規中有關利益迴避規定;三、教育部與台大應修法增加校長遴選委員會中學生代表的比例;四、台大應修改校內兼職規定,杜絕教授兼職事後核准情況的慣例。

台大 校長遴選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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