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4小時領近126萬!車手高雄四處領詐款 屢屢犯案下場曝光

聯合報 記者古和純/高雄即時報導

24歲陳姓男子原本擔任裝潢工,2020年加入詐團擔任提款車手後,今年3月又拉余姓男子加入組織共同犯案,兩人單單3月18日4小時內,在高雄路竹、湖內、茄萣等多間超商、郵局,就提領22名被害人詐款近126萬7000元,余獲酬勞4萬元;今年4月因受害人報案,警循線將余、陳二人逮捕,橋頭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各判兩人3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自2021年就有多起參與犯罪組織、加重詐欺取財、洗錢的犯行紀錄,遭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而陳男今年3月邀友人余男加入詐團後,兩人常在不固定區域共乘雙載、相互把風提領詐款,而自余4月被台南警方循線逮捕後,陳也接續落網。

「陳、余行事大膽囂張!」警方表示,雖不特定區域提領被害人詐騙款項,但有時連續兩周會在同一區域超商或郵局,提領現金。

法院審酌,2人正值青年,竟貪圖輕易獲得金錢加入詐團擔任車手,犯後在偵查及審理中,雖均坦承犯行,但僅與其一被害人達成調解,約定日期賠償3萬元,而多數被害人皆未與二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另陳、余兩人均有詐欺前科,卻不知悔改再犯詐欺、洗錢案,因此各判二人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提款車手專門在各大超商、郵局提款機前,提領受害人匯入的款項。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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