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首例! 教育部清倉 國光商工等5私中法人將被解散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少子化來襲,高中職首當其衝,停辦近10年的花蓮國光商工去年底爭取改辦國光文化藝術基金會,卻遭教育部以無法持續發揮社會貢獻價值駁回,由於已達轉型三年大限,教育部將啟動解散董事會程序。另包含國片《返校》場景、停辦超過超過20年的屏東志成商工,以及雲林益新工商、嘉義大同高職、台南華濟永安高中等四校,都將於近期被教育部循私校法第72條「大清倉」。

不過教育部解散董事會後,清算校產將是一大工程。有教師團體憂心,依現行私校法,私校捐助章程由董事會自訂及修正,退場私校董事會可在捐助章程中指定餘財產歸屬對象,若被指定接收校產的對象是由退校私校董事組織的公益法人,恐發生校產由左手出脫給右手的現象,呼籲教育部應審慎把關,也應儘速通過私校退場條例。

教育部2019年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要求法令修正前已停辦的私校,必須在三年內恢復辦理、新設私立學校,或變更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財團法人。

教育部向本報證實,除了花蓮國光商工先前計畫書遭駁回,已錯過三年轉型大限,包含屏東志成商工,以及被視為「廢棄景點」的雲林益新工商、嘉義大同高職、台南華濟永安高中等四校,都將於近期被教育部依私校法解散董事會。台南天仁工商則已自提解散法人並獲准。

教育部駁回國光商工申請案,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肯定。他說,國光遲至去年底才提出轉型計畫,計劃書內容又過於簡略,教育部否決國光轉型案應為適當;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也說,國教署確實不該輕易讓停辦私校通關,避免衍伸更多問題。

不過尤榮輝也提醒,依現行私校法,私校捐助章程由董事會自訂及修正,若被指定接收校產的對象是由退校私校董事組織的公益法人,校產恐怕無法回歸公益,應儘速通過私校退場條例並溯及既往。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現行法規不論解散或清算,都是以既有董事為執行人員,但學校停止運作多年,可想而知董事會不會積極處理,教育部應積極介入,讓校產回歸公益。

花蓮縣國光商工2013年停辦,去年底向教育部爭取改為「國光文化藝術基金會」失利,...

國內近4年已有超過10所私中向教育部申請停招、停辦。尤榮輝建議,停辦私中應把握三年期限,及早提出周詳轉型計畫,若要改辦文化、教育及社福事業,也應清楚說明包括財務、人力、行銷、服務項目等面向,並做好可行性評估,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也應嚴格把關,決策也應公開透明、避免黑箱作業。

教育部 台南 屏東 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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