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比例過高 監院糾正教育部

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台北即時報導
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比例過高,監院糾正教育部。本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今天表示,大專校院兼任、專任教師人力比逼近一比一,逾半私校占比達5成以上,部分高達8成,且聘用未符法定目的,整體監督機制未周,已在昨天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林國明、賴鼎銘提案,糾正教育部,另針對逾7成私校之鐘點費落後公立大學,甚有長達近28年未予調整者,也促請教育部檢討改進。

查案監委調查發現,全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109學年度為4萬2360人,近20年漲幅達56%,同期間專任教師數漲幅僅2.33%;而107年至109年學年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占教師總人數之比例為47.23%、47.71%及48.04%,兼任、專任教師逼近1比1,逾半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占比達5成以上,部分私校甚高達8成以上,已然成為教學現場主力;依教育部長期將兼任教師列計4比1折算生師比值,既無總量或合理調整機制,且整體監督機制及因應作為顯然不足,實不利高教健全發展,有重大違失。

查案監委指出,專科以上兼任教師制度之主要目的,依法是因專業特殊性、產業實務經驗或實際教學等需求,因應課程所需投入額外之教學人力,並非取代專任教師;但實務上卻面臨部分私校以兼任教師教授非特殊類科必修課程及共同科目等不合理情事,或為降低經營成本,疑似控留編制內員額等,難以符合兼任教師之法定目的,不利高教健全發展。

查案監委表示,教育部106年修正相關聘任辦法後,迄今相關保障及救濟制度仍不足,其他實務意見諸如平均月薪偏低、薪資給付延遲、請假限制、削減或無年終獎金、任意解聘且無資遣費、年資問題等,均不利高教師資穩定及優化,亟待教育部會同勞動部妥適檢討改進。

兼任教師 教育部 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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