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與詐團共舞 在古代恐將革命

聯合報 呂維寧/ 顧問助理(彰縣員林)
法務部長蔡清祥。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務部下轄各級檢察署、調查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矯正機構等單位,職司刑事偵查、摘奸發伏打擊貪瀆、監視查察公務員政風、公法上金錢給付強制執行及犯罪入監執行,是一般眼中的有權機關,部長且握死刑「准斬令」硃筆,主持者品操德行焉能隨便!遺憾蔡政府的法務部長,前有邱太三任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時爆出關說逃漏稅案,現有蔡清祥數次與「三聯」集團吸金廿億元的主嫌合照,偵辦犯罪的跟犯嫌親密擁抱,還拍照存證,或幫人關說,這是什麼跟什麼!

爭議嫌犯很容易巧遇綠政要,頗為納悶,為何我們都巧遇不到法務部長?眉開眼笑的合照不只一次,說是巧遇,說詞過於牽強。借貸媒合平台im.B主嫌曾耀鋒藉著與政商權貴合照,招搖撞騙無往不利,政要不知道會起背書作用?我不相信!之間恐有不可告人的特殊微妙關係。筆者遇過「素昧平生學長」登門造訪,隔天就推稱機車拋錨向家父借錢修車,家父不疑有他掏錢,可知前一天的見面信賴會為今天借錢的交情背書。

報載某周刊記者拿北檢門禁卡自由出入檢察官辦公室,基層怒不敢言。另傳北檢洩密檢舉im.B內容給周刊幫忙「洗地」。再看司法該靜時動如脫兔,辦非綠時就是如此德性;該動時卻靜如處子,辦綠時就是如此消極。批評檢警看顏色辦案,法官辨顏色判決,法界誰敢否認?民眾誰敢說沒看見?

蔡清祥凌晨緊急發聲明「歡迎查證」,盼外界勿憑相片妄下斷語。但查照片是否合成偽造,該負舉證止謗責任者應該是蔡部長吧!如此態度,與性騷已逾告訴期限加害者才嗆「來告啊」沒有兩樣,無怪乎陳水扁違反保外規定嗆「來抓我呀」,法務部視若無睹,原來氣味相投哩!老大與嫌犯換帖結拜,司法究竟怎麼了?執政黨高幹逼黨工與狼共舞,執政高官也與詐騙集團共舞,警匪和解共生,官員與黑道聯合治國,在古代,恐已具備革命促成條件。

im.B 詐騙集團 國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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