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選 維護統治者政策?

聯合報 陳清秀/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總統府昨天公布四位新任大法官人選,將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但十五位大法官都由蔡總統...

據報載四位大法官即將卸任,遞補的四位大法官人選,其中有檢察官出身、法官出身、律師出身及民法學者出身各一位。以實務界人士取向居多,學術界人士取向偏少,可預見未來,大法官憲法判決將以解決實務問題為主,引導學術理論之發展為輔。

我國法治中在民事法領域,因為與國民經濟生活與交易有關,一向列入國家考試必考科目,傳統民事法學之學術研究比較發達,較能圓滿提供實務問題之合理解決,理論與實務差距不大。但在行政法規領域,相對於德日英美等法治進步國家,呈現比較落後之狀態,尤其侵犯人權情況相對嚴重。此當係因我國憲法及行政法學發展起步較晚,學術研究成果無法即時滿足時代環境變遷需求有關,導致相關法制以及行政實務呈現相對較不完善的狀態。

此次大法官人選並未回應滿足我國當前法治建設之需要,欠缺憲法及行政法學者專家參與,因此展望未來,除非大法官大量引進憲法及行政法學者之專家鑑定意見書之協助,否則幾乎難以期待大法官在行政法治建設上作出貢獻。相對於國民政府在民國初年大理院時代,其大法官絕大多數留學海外,均具有外國法治與法學之高深造詣,為民初當時法學碩彥,才能擔任。即連今日中國大陸之最高人民法院,其法官也必須法學博士出身,在學術上著有貢獻,以引領法治發展。相較之下,我國大法官人選每況愈下,逐漸邁向聊備一格之趨勢,要我們期待司法改革新氣象,實屬緣木求魚。

更令人憂心者,此次大法官人選,似乎有偏向執政黨單一意識形態之色彩,未來在高度政治議題爭議上,司法機關難免偏向協助維護統治者之政策為主,其結果,人民縱然遭受嚴重侵害人權(例如黨產條例違反憲法「無罪推定原則」,推定人民有罪,而沒收人民財產充公等議題),也難以獲得司法正義,保障人權,導致人民求訴無門,傷害全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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