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香港分行違反洗錢條例 遭罰款3600萬元新台幣

聯合報 記者葉文義/即時報導

根據香港信報、香港電台網站等報導,香港金管局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華南商業銀行香港分行(華南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對華南香港處以900萬港元罰款。

據報導,香港金管局調查發現的管控問題,涉及華南香港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間,未對某些客戶的交易審查背景及目的、未有以書面方式列明審查結果以持續監察與這些客戶的業務關係。

華南香港期間亦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持續監察與客戶業務關係的責任。

香港金管局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華南商業銀行香港分行(華南香港)的調查及紀律...

此外,報導指出,2018年3月1日至7月9日期間,華南香港作為匯款機構,在多項匯出的跨境電傳轉帳中,沒有記錄收款人姓名或名稱,及或未有在附隨有關電傳轉帳信息內包括收款人姓名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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