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保護不了法官 敢誇司法改革?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
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發信稱多管齊下解決法官負擔,結果引發更多法官怒火。 報系資料...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之死引發基層怒火,若說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那許宗力便是法官最後一道防線,如今許宗力連法官都保護不了,何必高談闊論司改。

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另同法第八十條規範要求,「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不受任何干涉」。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解釋認為,為期符合司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要求司法院除設大法官主掌釋憲案件的審理,理應「回歸審判」不該不務正業,擔綱司法行政或司改政策「以副憲政體制」。依前揭憲法規定及大法官解釋意旨,司法院僅能就個案審判認事用法、解釋法令,其職掌不能包山包海甚或越俎代庖主管「司改」的政策擬定與推動。

先前,許宗力擔任大法官期間,或也同意上揭大法官解釋、支持司法院最高法院化。詎料當上司法院長後,如同日昨寫給「給法官的一封信」中提及「限縮第三審上訴」、「擴大第一審獨任審理範圍」及「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等等議題。然觀諸世界先進國家,相關政策涉及國家資源分配、檢辯業務、人民權益等,在在需考量各方立場、利益交換政治解決,但司法院卻跨越總統、行政院權責統包政策決定、法律研擬。

另外,拿廢死議題來說,廢死與否是總統權責,成熟民主國家往往藉由行政、立法部門折衝解決,但司法院卻要以死刑是否合憲來處理此重大議題,簡直貽笑國際大方。司法院不若行政、立法部門無民意基礎,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不該跨越紅線、強出頭「自討苦吃」,法官李昭然之死,更凸顯了許宗力「將帥無能、累死三軍」。

司法院 大法官 許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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