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組團協助詐團串證 檢調查辦「第2團」又聲押2人獲准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檢調偵辦律師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上月聲押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後,展開第二波偵查,搜索,約談「第2團」首謀律師黃耕鴻、接案律師賴季倉、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協助洗錢的李昊承,訊後依洩密等罪嫌對黃耕鴻、林佳毅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裁定黃、林2人羈押禁見

此外,檢方認為,「第2團」團員賴季倉、李昊承犯嫌重大,但無羈押禁見原因、必要,諭令2人各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黃耕鴻與在押的鄭鴻威都是詐欺、洗錢犯罪的首謀,黃不但與鄭合作,自己也替詐團車手辯護,將偵查秘密洩漏給詐團的上游組織,另牽線給其他律師要求接案後回報機密。

檢方調查,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受鄭指示聯繫其他律師,並彙整相關涉案律師的情資給鄭,鄭再勾結詐團洗錢、詐騙,為了避免犯行曝光,還找上具有會計師專業背景李昊承以虛擬貨幣洗錢,以便掩飾犯罪所得。

台北地檢署14日指揮調查局4路搜索,傳喚黃黃耕等4人到案,訊後認為黃耕鴻、林佳毅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律師組團當詐欺集團幕後軍師一案,源於檢調人員2023年8、9月時偵辦數起詐團案件查知,鄭鴻威、黃耕鴻等多名律師涉嫌趁陪同詐騙案「車手」接受偵訊時,利用閱卷機會刺探檢察官聲押的偵查卷證,獲知再通報給詐團違法利用。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檢察官上月1日指揮調查局發動12路搜索,已聲押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獲准,昨天繼續偵辦及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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