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國小投開票所搞烏龍 東港警:30公尺外競選布條已撤
今天是投票日,不少民眾趁著好天氣前往投票,各地也陸續傳出違規行為;爆政公社社群平台今天po出屏東縣新園鄉烏龍國小投票所前庭擺設有競選布條,質疑烏龍國小投票所「擺烏龍」;轄區東港警分局說,該攤位是在投開票所30公尺外,員警前往時布條已經移除,警方提醒勿有拉票等競選或助選違法行為。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同法第96條規定,違反第50條之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處罰:東港分局呼籲民眾注意,避免違法而被處以高額罰鍰或罰金。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