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旅館產女送醫 母藉口外出「領錢」落跑遺棄

聯合報 記者周嘉茹/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女子在汽車旅館產下女嬰,經救護人員送往醫院照顧,沒想到2天後曾女和醫院櫃檯稱要外出領錢,竟再也沒有返回,將女嬰遺棄在醫院。事後桃園地檢署依遺棄罪將曾女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桃園地院今召開準備庭,曾女坦承犯行。

起訴指出,曾女前年4月19日下午,在桃園市桃園區一間汽車旅館產下女兒,經救護人員送到敏盛醫院治療看護,但曾女明知女兒才剛出生,竟在2天後向敏盛醫院櫃檯服務人員表示要外出領錢,結果離開後就再也沒有返回醫院,惡意將女兒遺棄。

事後院方及社工聯繫不上曾女,只好將女嬰交由桃園市政府安置,案經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報告偵辦。對此曾女落網後在偵訊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在警詢時指訴相符,並有曾姓女嬰的出生通報書、消防救護紀錄表、兒童少年保護通報表各一份,足認曾女自白與事實相符,犯嫌堪以認定。

桃園一名曾姓女子在汽車旅館產下女嬰,經救護人員送往醫院照顧,沒想到2天後曾女和醫...

檢方表示,曾女身為母親,對於女兒依法負有扶助、養育及保護的義務,明知女兒無自救力,竟不履行義務,恣意將女兒棄置在醫院,不負責女兒生存所必要的扶助、養育及保護,不管院方對女嬰是否為事實上的照料,仍成立遺棄罪,認為曾女故意對曾姓女嬰犯違背法令而遺棄罪嫌,建請桃園法院加重其刑。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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