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釀3死不在乎 傅、陳還想另起爐灶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報導
新北市刑大去年破獲「台版柬埔寨」案,在桃園救出遭詐團囚禁凌虐的卅二名被害人,逮捕...

台版柬埔寨詐騙囚禁案奪三命,核心幹部「梁朝偉、S姐」傅榆藺和「龍闕、茶董」陳樺韋,負責操縱指揮詐團;檢警查出命案曝光、有成員落網之後,二人曾和主嫌「藍道」討論逃亡,甚至企圖更名另起爐灶繼續行騙,為求暴利幾無人性。

卅歲傅榆藺負責詐團查驗帳戶可否用來洗錢,她坦承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但否認加重強盜,及黃男、黃女二個私行拘禁致死罪。她說黃男跳樓死亡是事後才知情,黃女「死太快來不及救」;另一名死者林男部分她則認罪。

審理時傅女說願各以五千元與全體被害人調解賠償,引發不滿;合議庭認為她是犯罪集團金字塔頂端主謀,比陳樺韋更高階,知悉並容許詐團成員凶殘行為。

台版柬埔寨案29被告刑期 製表/蕭雅娟

卅六歲陳樺韋全部認罪,稱只是會計,負責面試民眾,收取金融帳戶;他說黃男病危時自己是唯一提出要送醫,處理屍體後也帶少年去廟裡拜拜,沒有泯滅人性。

合議庭查出,檢警破獲兩處據點救人時,傅在群組暱稱即改名「冷霸」,陳則變「九龍太子」,二人與主謀杜承哲及蔡博臣、涂世泓討論逃亡,眾人曾商討找船偷渡到柬埔寨、泰國。傅還和杜承哲討論是否要到客家村莊成立新據點,企圖另起爐灶。

合議庭認為,傅榆藺應可預見被害人死亡結果,卻疏而未見,應負責任,陳樺韋所為直接攸關三條人命,侵害生命法益;黃男跳樓死亡二人判刑十四年,黃女和林男死亡部分處無期徒刑,均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除傅榆藺未全部認罪,廿九名被告只有鄧為至和吳秉恩二人不認罪;鄧原也是被害人,他稱非詐團成員,有被害人指證曾遭矇眼毒打,眼睛上的布掉下來,最後一眼看到鄧動手打人,法院認定他是詐團控員,判應執行十二年徒刑。

吳秉恩辯稱是派車客服,不知據點情況,但法院認為吳是詐團創始成員之一,如同總務、後勤角色,還送毒品、手銬、電擊棒等凶器,罪證確鑿,判應執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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