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長青苔害騎車婦人慘摔 法官判基市府有疏失國賠8萬元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江婦去年騎機車行經基隆市立德路槓子寮附近路段時,因路面有青苔及爛泥巴,害她滑倒左側肱骨骨折及全身多處擦、挫傷,認為市府未盡維護管理職責,提出國賠請求告35萬元精神撫慰金。基隆地院法官半定市府未盡清理維護之責,管理有欠缺,判決市府要賠8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江婦去年2月騎乘機車行經基隆市立德路槓子寮附近時,因路面有一層青苔及爛泥巴,因而滑倒,導致左側肱骨骨折及全身多處擦、挫傷等傷害。

江婦主張,該路段為基隆市政府應維護的公有道路,但因久未清掃維護,導致路面青苔蔓生,又因疑似設計不良,欠缺排水設施,雨水無法順利排出,長久下來造成路面泥濘濕滑而影響交通安全。

江婦指出,事故發生時,前來處理員警亦稱已發生多起類似事故,顯見是因市府未盡維護管理職責及因工程設計不良所致,兩者有因果關係,求償精神撫慰金35萬元。

市府說明,去年1月16日起,基隆地區即持續下雨,路面較為濕滑,該路段環保局每周2至3次定期清掃,並有騎士隊巡檢,如有特殊需求或接獲通報,亦會再派員處理。事故發生前,該路段並無通報泥濘或生有青苔等情事。

市府表示,排水系統全線新設為雙邊排水溝,依靠自然重力排水,並無積水情事,該路段濕滑自非屬設計不良所致,並無設置或管理上疏失。人車倒地原因甚多,即使路面邊緣有些泥濘,然通常駕駛人只需稍加注意或減速,應可安全通過不致發生危險,故路面邊緣或有泥濘與事故無因果關係。

法官審理認為,依照片顯示,當時路段路面潮濕,路面有青苔且略可見泥濘,青苔及泥土上有輪胎痕及摩擦痕跡,顯見該路段當時應確實存在濕滑而欠缺足夠摩擦力情形,江婦滑倒與路段的濕滑情形應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說,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道路長青苔害機車婦慘摔,法官判基市府有疏失國賠8萬元。示意圖非事故現場/記者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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