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獨留3歲女兒在家「爬窗墜樓亡」 賠前妻140萬獲緩刑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曹姓工程師今年4月獨留3歲女兒在家,下樓參加社區管委會會議,不料,女童爬上房間窗戶不慎墜樓身亡。曹男與前妻達成調解,依約分期賠償14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曹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

全案起源於,今年4月25日晚間8時,有目擊者發現,女童抓住7樓窗戶,身體懸掛在大樓外,立即通報管理員。北市消防局獲報後趕往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某大樓,女童頭部受創、意識不清,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不治。前妻得知噩耗,提告曹男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士林地檢署起訴,曹男與前妻離婚後單獨撫養女兒,當晚6時許從幼兒園接回女兒,本應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晚上7點40分許卻留女兒在家,出門參加社區會議,當晚8時許,女兒不慎從房間窗戶跌落至人行道,出血性休克死亡。

女童從住家爬窗不慎墜落身亡。本報記者/翻攝

法官審酌,曹男身為父親照顧年幼子女,本應多加注意、小心謹慎,竟一時疏忽,獨自留女兒在家造成墜樓死亡,曹男自己與前妻均痛失至親,曹男認罪且和前妻調解,將分期賠償140萬元,堪任認錯、無再犯之虞,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應給付女兒母親1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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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 馬偕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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