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男連2日公然侮辱女鄰居「妳吃重鹹!」 判拘役20天

聯合報 記者古和純/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謝姓男子與女鄰居因土地使用問題,素來相處不睦,去年12月見女鄰居工作時,辱罵她「難看,腳開那麼大」,次日在路上見兒子與她互奪宣傳單糾紛,再次辱罵她「你吃重鹹!」影射她對其子性騷擾,檢方依法提起公訴,謝男被橋頭地院判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折算2萬元。

去年12月11日下午1時許,謝男見女鄰居頭戴斗笠,身著長袖長褲正忙於鏟石塊勞動,竟用台語對她辱罵「難看,腳開那麼大」、「性騷引蝶,引蝶你知不知,引蝶,當作性騷引蝶」指摘她刻意裝扮自己以吸引眾人的目光。

次日,同一地點,謝男見兒子與女鄰居互奪宣傳單,發生肢體糾紛,竟又出口傷人,以「白賊蘭,七十歲擱得性騷擾」、「吃重鹹,妳耶!妳吃重鹹耶,年輕的也要」、「你拉我兒子,拉進你們的菇寮裡」等語,辱罵及指摘女鄰居說謊、性騷擾,貶損對方。 

對於這些不堪惡言,女鄰居有現場錄影為證,而在法院審理時,謝男也坦承不諱。由於,謝男所為已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以及誹謗罪,合議庭審酌,謝男不思理性處理糾紛,恣意在公共場所散布侮辱及誹謗性言語,貶損對方社會人格、名譽,實有不該。

橋頭地方法院外觀照。本報資料照片

惟考量謝男犯後坦承犯行,並無前科紀錄,基於連2日犯行,法院依誹謗罪,分別判他拘役10日及拘役15日,並以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合併執行兩罪,判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折算2萬元。

鄰居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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