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狂按10分鐘門鈴討債 法官:僅屬惡作劇判無罪

聯合報 記者黃羿馨/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黃姓男子和鄭姓男子與楊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去年7月13日晚間10時許,黃、鄭2人前往楊男母親家中討債,並輪流按壓、長按門鈴,讓楊母心生畏懼,憤而提告2人強制罪。法官認為,黃、鄭未持任何器械,僅以徒手按壓門鈴,且10分鐘僅按壓數次,其行為至多僅屬於惡作劇範疇,難認具違法性,最後判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黃男、鄭男與楊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多次要債未果。去年7月13日晚間10時許,黃、鄭兩人前往楊母家中索討債務,一開始由鄭男按壓門鈴,楊母開門查看後,看見2人便不予理會返回屋內,黃、鄭見狀,便輪流按壓、長按門鈴。

「他們一直來我這邊,我會害怕,我居住的不安全啊」,楊母主張,黃、鄭兩人行為已妨害她及家人休憩及居住安寧權利,憤而提告2人強制罪。

黃、鄭兩人坦承,確實有到楊母家中,因為向楊男討債不成,才會到楊母住家,但楊母待在屋內並未出來與他們碰面,他們希望楊母出來談判,才會斷斷續續按壓門鈴。

黃、鄭2男前往債務人母親家中討債,並輪流按壓、長按門鈴,法官認為僅屬於惡作劇範疇...

法官審理,黃、鄭兩人斷斷續續按壓門鈴,並非長時間持續長按門鈴製造噪音,且僅按壓數次。黃、鄭未持任何器械,僅站在門外,其行為至多僅屬於惡作劇範疇,難認具違法性,最後判兩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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