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前檢察官涉違法監聽案 二審逆轉改判林仲斌無罪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現任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2013年任台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案件時遭前同事、台南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岳輝自訴違法監聽案,一審原判有罪;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林仲斌無罪。吳岳輝表示,他無法接受判決,一定會上訴三審。

此案今年2月間台南地院判處林仲斌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今天上午9點28分,台南高分院宣判撤銷原判決,諭知林涉妨害秘密部分不受理;涉違法監聽部分改判無罪。

當年,林仲斌指揮檢警人員偵辦台南這件員警與酒店業者、退休刑警是否涉勾結、貪瀆案,因為被控違法蒐錄監聽到南檢自家人,南檢內訌爆開後,使得這件貪瀆案破局,後續偵查不了了之。

一審判決指出,林仲斌於2011年擔任南檢黑金組檢察官,當年9月立案調查時任台南市警局邱姓派出所長疑涉貪瀆案,林交給陳姓檢察事務官(二審判刑7月、緩刑2年確定)與支援辦案的郭姓警員(一審判刑6月、緩刑2年確定)調查。

郭2013年1月8日晚間監聽時,得知酒店王姓幹部經王姓退休刑警委託,當晚要派5名酒店小姐到台南北區北海KTV出場,郭請民間友人戴手錶型密錄器,扮成賣檳榔的小販,進入北海KTV包廂蒐錄,郭請示陳獲准後,再致電請示林仲斌是否可行?林表示同意。

郭友人於當晚近12點,走進北海KTV310包廂,詢問現場人士是否需要買檳榔,錄得包廂內吳岳輝與酒店小姐等人對話,錄音僅短短約20秒,郭友人離開包廂後將攝錄檔案傳給郭,郭隔天把檔案帶回南檢,陳檢事官和郭員看過蒐錄檔案後,由陳向林仲斌報告並交付檔案。同年3月15日檢察總長收到匿名書信,檢舉吳等檢察官。

最高檢通知吳此事並訊問,吳岳輝才驚覺在北海KTV包廂內遭竊錄、向台南地院自訴林仲斌等人涉違法監聽。

現任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2013年任台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案件時遭前同...

林仲斌說,他沒有違法監聽的主觀犯意,並解釋當時只同意郭友人進入包廂,只是要知道包廂內有什麼人,並非要取得對話內容,KTV包廂不算隱私場所,不受通訊監察法保護。

台南 檢察官 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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