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同打籃球竟被一路追殺 醉漢持刀恐嚇判刑6月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縣江姓男子今年2月某日晚間喝了酒後在彰化市延和公園籃球場看見陳姓男子在投籃,想加入一起打球,陳男不理會,江男竟生氣取出2把水果刀對陳恫嚇說「要給你死」,並追了約半公里,彰化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陳男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56歲江男今年2月18日晚間11點多到延和公園籃球場,看到陳男一人在投球,就問他可以加入嗎?陳男見江男似乎有喝酒,未加理會,轉往另一個籃框投籃,江男心生不滿,到機車置物箱取出2把水果刀返回球場說「要給你死」,陳男嚇得跑開從埔西街沿延平路跑,江男則持刀一路追,兩人追累了,就走著,江男都緊跟在後,甚至說「就算你跑到你家,我也要追到你家」。

陳男嚇得一邊被追,一邊打電話報警,江男則罵著「囂張什麼,打個球也不行」,兩人跑跑走走約500公尺,陳男打電話報警時,一度被追上僅離5公尺,飽受驚嚇,直到警方到場,將江男壓制在地。

判決書指出,江男早有多次酒後暴力行為,也曾因酒後犯公共危險罪判刑入監,他自己也說他酒後,無法控制自己情緒,2019年也曾酒後犯下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判刑4月及拘役50日,今年2月8日也曾酒後與人爭執,江男遭對方毆傷,江男再持刀到店家理論,因對方已離開而作罷。

法官認為,江男已有多次傷害和恐嚇前科,竟再犯此案,顯見其不知記取教訓,不過江男則一再對法官說日後一定會戒酒,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陳男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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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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