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遺體處理快一點 廉政署抓到司機行賄殯儀館技工600元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圖為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曾姓接體車司機為求辦理亡者大體進館、入殮順利,被控行賄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林姓技工600元,犯交付賄賂罪,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曾有期徒刑2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2年,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上法治教育課2場次。可上訴。

曾姓司機受雇承攬接運亡者大體的工作,2020年4月13日晚間,他載到洪姓亡者的大體,為求辦理大體進館、防腐、縫補、淨身、著裝、化妝及入殮順遂,交付600元給林姓技工(林涉案部分另行審理),以作為快速處理亡者大體進館的對價,廉政署獲檢舉查辦曾、林,移送檢方偵查。

檢方偵辦認為,依「台北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規定,亡者大體進館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認定曾、林犯罪,將2人起訴。

曾審判中對行賄行為坦承不諱,與林姓前技工供述吻合,根據曾的手機翻拍照片、殯葬處勤務輪班表等證據,法官認定曾有罪。

法官認為,曾姓司機已坦承交付賄賂,有減刑適用,不過,他對公務員交付賄賂、損害公務員的形象,仍應給予刑事懲處,不能免除其刑。

判決書指出,曾為求所承辦的殯葬事宜得以順遂,對公務員交付賄賂,損害公務員廉潔性及公務機關形象,法治觀念偏差,考量他的犯後態度、審酌他的犯罪動機,且曾行賄金額僅有600元等,依法判決。

公務員 第一殯儀館 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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