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勞青處辦事員向展場解說員伸鹹豬手 遭緩起訴處分

聯合報 記者張已亷/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縣府勞青處黃姓辦事員於去年協助辦理展覽期間,向擔任展場解說員女子伸出鹹豬手,他在2人一同到倉庫清點禮品時,趁對方不注意,屢次伸手觸碰對方背部、肩部,即使女子撥開表達反抗,他仍執意觸碰騷擾,女子憤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後將黃依法移送,屏東地檢署考量黃犯後深具悔意,予以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黃姓辦事員任職於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去年8月29日和承租縣府場地辦展覽的女子共事,以詢問對方有無展覽禮品為藉口,和女子一同前往放置禮品的倉庫,趁對方彎腰拿取紙箱內禮品時,觸摸對方背部內衣扣環附近,並且在2人離開倉庫並肩走路時,再做出同樣的騷擾行為。

隔天黃姓辦事員又以關心展覽舉辦為由,隨同女子進入倉庫,再次觸摸她的背部及肩膀,被女子撥開後,仍執意騷擾,女子因而報警。

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黃姓辦事員向展場解說員伸出鹹豬手,檢方認他犯後深具悔意...

緩起訴書指出,黃姓辦事員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且被騷擾女子同意檢方將黃緩起訴,予以黃男1年緩起訴處分,期間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要參加法治教育1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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