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梅花鹿遭斬首 初判人為活體砍殺

聯合報 記者張已亷/屏東報導
屏東恆春半島發現二具公梅花鹿屍體,其中一具遭斬首,墾管處證實是人為盜獵,研判是活...

屏東恆春半島梅花鹿命運多舛,七月有人趁颱風天闖進鹿園偷鹿,釀一死一重傷悲劇,十二日晚間又發現二具公鹿陳屍草叢堆,一隻遭砍頭,一隻遭斷角,鹿身沒有彈孔,墾管處初步研判鹿隻可能在瀕死狀態下,遭人割除頭顱帶走,將協同警方調查,若屬人為獵捕情節重大者,依動物保護法最重可處五年徒刑,併科五百萬元罰金。

屏東環盟理事、律師張怡為探查滿州港口溪調適計畫,前晚八時左右與友人前往下游水泥橋附近,發現草叢堆有二頭屍身完整公梅花鹿,一頭毛色鮮豔死亡時間不久,軀幹有犬隻啃咬痕跡,鹿角遭斷取走,另一頭爬滿蛆蟲散發惡臭,明顯死亡多日,頭顱遭割除,她拍下照片發上地方臉書社團,引起議論。

保育志工古清芳說,僅斷頭但身軀完整死亡,明顯是人為獵捕,梅花鹿頭部價值高,可能是為了採集鹿茸等野味,或帶回頭部製作標本販售,謀取不法所得。

他說,鹿茸加上鹿頭一組可賣約七、八千元,大多放陷阱或犬隻獵捕,就他瞭解已有數十件活體斬首紀錄,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法,盼相關單位加強巡邏,也希望修法加重罰則,只要高過市場價格,「不符成本,得不償失,誰還會打」。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說,上周五就已發現遭斷頭公梅花鹿,初步研判是活體砍殺;梅花鹿復育計畫進行卅餘年,二○○九年停止野放,已不屬於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情節重大者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張怡說,不少違規案件,多數人遭逮都矢口否認,過往案件大多因舉證困難陷於困境,若從刑罰進行訴訟,司法單位蒐證上會有較大權力,抓到重罰可殺雞儆猴,多少會有嚇阻效果。

梅花鹿 國家公園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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