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當呂秋遠批「暴徒」 影片拍攝者:我清楚看見警察沒打頭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台北即時報導

朱姓健美教練昨天上午大鬧超商,員警制伏過程引發爭議,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認定員警執法過當,除依法送辦並記過處分。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這個警察當下沒有資格稱為警察,「他只是另一個暴徒」,網友反應不一。

呂秋遠說,當這個人已經沒有反抗意圖與能力,坐在超商門口,警方卻仍然以警棍用力毆打這個人,高達12下。這不是執法過當,「他沒有在執法,他在利用警察的身份,發洩他的憤怒,毆打一個手無寸鐵的人」。

呂秋遠說,這個「警察」,這個剎那,在拿起警棍連續毆打坐在地上的人之時,沒有資格稱為警察,「他只是另一個暴徒」。

對於也有不少網友支持處理這起案件的員警,有人認為「警察只是被挑釁到情緒失控而已」,呂秋遠表示,「但願情緒失控的警察,永遠不會看到你情緒失控的樣子」。不過,他也想起鐵路警察李承翰殉職案。

不過,一名網友自稱是影片拍攝者,他留言還原事情經過,「我清楚看見警察沒有打擊頭部,而是打擊身體大面積部分,而且警棍早在前幾下打身體就斷掉,並不是打頭斷的,有可能是在攻擊者移動時不慎打到頭部。而且打擊當時並未上銬,攻擊者大喊完一聲『我要吃藥』,才精神恍惚坐在店門口,警察在店內已經輪番被他攻擊頭部及眼部,待他在外時,警察才趁其不注意過去補噴辣椒水及敲擊」

網友表示,「看到這麼多人把濫用暴力執法視為理所當然,真是令人害怕」、「支持警察依法執法,但黑警也得依法懲處」、「這不是發洩,什麼是發洩」、「朋友有在現場跟警察說他知道整個過程,可以協助,但警察跟他說不要講,再說就依同夥一起送警局」、「只要不是在現場,光看影片就無法知道全部」、「試問,如果當時我是那位警察,我要怎麼分辨他不會再突然站起來攻擊?當然我也是不懂,警察為何不早一點上銬就好?」。

一名網友自稱是影片拍攝者,還原事情經過。圖/取自呂秋遠臉書
警員遭朱姓健美教練打後,疑似情緒失控爆打朱男背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認定執法過當。...

也有網友表示,「被打的時候沒有上銬也沒有配合被控制住,長這麼壯是要口頭道德勸說他上銬嗎,說的永遠比做的容易啦」、「警察真辛苦!拿命保護人民」、「說好的大膽用槍呢?警察在被攻擊的時候,如果直接掏槍出來開,或許就不會衍生出後面的問題了」、「我比較站在警察這一邊,畢竟也沒有人可以保證浩克會不會突然抓狂」。

警察 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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