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駕駛」追撞國道緩撞車險奪9命 網轟:傲慢故意應該立法規範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台北即時報導

接連兩天國道發生駕駛人使用輔助駕駛、追撞緩撞車的交通事故。「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表示,輔助駕駛不是自動駕駛,開啟輔助駕駛仍須注意前方動態,雙手置於方向盤,不分心不做其他事。

劉姓男子(35歲)昨天下午1點57分,駕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127.5公里處頭屋路段,開啟自動駕駛功能,未注意車前動態,擦撞內側車道移動撿拾垃圾緩撞車

今天清晨近6時許,又一名劉姓男子(35歲)駕駛油電車並開啟輔助駕駛,行經國道1號北向36.3公里處泰山路段,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前方緩撞車,導致緩撞車失控往前追撞工程車

「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表示,「才宣導你又撞上來」,路面刨除施工,施工人員正在收交通錐,這樣直直撞進來,幸好有緩撞車擋下,保住前方9條施工人員的命,「也救了你一命」。

網友留言,「既然這麼懶,乾脆坐計程車就好了啊」、「已經開始有產險公司拒保這類的車種了,充其量其心態都是傲慢、還有故意」、「應該立法規範,否則一再發生,遲早會出大事」、「只有換車道時會看,前方修路標誌沒在看」、「全世界最多撞緩撞車的國家」、「輔助駕駛是幫你看路,不是要你都不看路的」、「這種人應該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駕照」、「應該要修法重罰+全賠」。

網友表示,真的很多都把輔助這兩字當作自動在使用,人都沒事很重要,但因為自己方便造成別人家庭破碎的話,再多的悔恨都挽回不了。「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指出,行車若有開啟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之駕駛輔助系統時,駕駛人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應主動介入操控車輛,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不論前後座駕駛及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

今天清晨近6時許,劉姓男子(35歲)駕駛油電車並開啟輔助駕駛,行經國道1號北向3...
昨天下午1點57分國道1號南向127.5公里處頭屋路段,劉姓男子駕車開啟自動駕駛...

網友說,真的要謝謝有緩衝車。 以前沒緩衝車的時代。這個都是重大傷亡。「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專表示,緩撞車本身就是一個大型三角錐,在沒有緩撞車的時代,都是施工人員跟員警冒著被撞的風險去擺放三角錐,因而造成許多傷亡,我們無法阻止不看路的駕駛人,但希望透過緩撞設備保護這些必須在高風險中工作的人,而緩撞設施能吸收撞上來的力道,也讓駕駛及乘客不至於受到嚴重傷害,回歸到原點,開車請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分心不做其他事。

國道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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