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累犯去年才假釋 今年再侵入高中女廁色狼判刑9月
彰化縣傅姓男子今年2月翻牆進竹塘國中被查獲,4月晚間再翻牆進二林商工女廁,意圖偷窺女學生如廁,彰化地方法院發現,傅男早就是竊盜、侵入校園偷窺的累犯,且去年10月才假釋,但一放出來不久又再犯,法官依侵入建築物罪等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37歲傅男早在18年前就曾連續對女子犯下強制性交罪入獄服刑,出獄後除又多次犯下竊盜案件外,2013年曾拿板凳墊高從浴室上方窺視女子沐浴,2018年又2次侵入二林高中女生廁所內,伺機偷看女學生如廁,同年也侵入幼稚園園區內窺視幼童,2019年再侵入草湖國中女廁內,伺機偷看女子如廁,均經法院判刑。
傅男也因侵入住宅竊盜罪,被判刑10月,去年10月才假釋,但他今年2月15日下午又翻牆進竹塘國中,被學校學務主任從監視器看到,報警處理;但他4月10日晚間7點多再次從二林商工的資源回收處圍牆翻牆進入,再到1樓女廁廁所內躲藏,意圖偷窺女生如廁,被二名女學生發現而通知校方,再次報警送辦。
法官認為,傅男為累犯,未因之前刑罰之執行而心生警惕,反映出被告法治觀念薄弱,自我約束能力不足的人格特性與犯罪傾向,應加重其刑,因此依侵入建築物罪等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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