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散播私密影像 月申訴破百

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朱華君(左一)、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左二),以及保護...

「自拍外流」、「前任自拍外流」。近兩年臉書出現數十個色情粉專社團,不肖版主利用短網址、限時發布等方式躲避審查,散播來路不明私密性影像。

根據統計,去年三到五月,衛福部收到一○三名成年性影像被害人申訴;今年三到五月案件激增到五二七人,每個月申訴人數高達一、兩百人,其中以「視訊裸聊」案件最多,對方錄影後,在網路散布。

部分網友為此發起「反擊性暴力行動」,號召民眾勇於舉發不肖色情粉專,衛福部也呼籲被害人向「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申訴並報警,調查屬實會立刻要求下架。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申訴案件增加,和手機、網路等科技的普及有關,今年相關法規修正生效、成立處理中心,民眾有求助管道,而幾起重大新聞,在名人呼籲下,被害人也較以往勇於求助。

兒少性影像被害人部分,去年三到五月有卅六名被害人申訴,今年三到五月增為八十三人。張秀鴛分析,人數成長是因愈來愈多家長報警,警政受理後會要求網路業者下架。

張秀鴛說,目前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四法聯防」,不只偷拍有刑責,分享、下載、換臉、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均需負起刑責,最高可關五年。

張秀鴛提醒,被害人若在網路發現自身不雅影像,可先截圖保留證據,包括群組名稱、散播者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網址、網站名稱,向「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提出申訴。處理中心將要求網站經營者限制瀏覽或者下架內容,另協助當事人依自身意願,提出刑事告訴。

一般民眾若看到有害兒少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則可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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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拍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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