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某大學舍監闖女大生寢室 用凡士林狂抹腳猥褻遭訴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高姓男子是霧峰區某大學的宿舍管理員,他涉嫌在去年6月間持萬能鑰匙闖入一名女大生的房間內,以凡士林塗抹女大生的腳趾、腳背、小腿等部位,女大生嚇醒後,逃離寢室、告知友人,一審時因高已賠償女大生損失,達成和解,判刑6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高姓男子(53歲)曾任霧峰區某大學宿舍管理員,而被害的女大生則是宿舍的工讀生,去年間因與女大生宿舍同樓曾的學生,感染新冠肺炎,因女大生是該層工讀生,為避免染疫無法工作,女大生聽從高建議,從原本住得6樓房間,搬到一樓房間,不過該房間因空調故障,又搬到隔壁間。

同年6月6日凌晨2時許,高男以收垃圾為由,未經女大生同意,以萬能鑰匙打開女大生的房間門,看到女大生還在跟友人聊天,因而離開,同日凌晨5時許,高男再持萬能鑰匙進入房間,發現女大生已經熟睡。

高男見有機可乘,拿出自備的凡士林乳液,倒在手中後,開始塗抹女大生的左腳趾頭、腳底、腳背、小腿等部位,女大生驚醒後,高男還故作鎮定,以手按壓女大生左肩,還說「時間還早,可以再休息一下」,女大生將腳縮回來後,表明要回原寢室休息後,離開現場。

女大生事後向友人提及此事,校方調閱宿舍監視器後調查,將全案移送警方偵辦。高男警詢時一度辯稱,對女大生腳塗抹乳液,有獲得女大生同意。

台中市高姓男子在去年擔任霧峰某大學舍監時,涉嫌對女大生左腳塗抹乳液猥褻,一審判他...

台中地院審理時,高男已坦承犯行,而且還與女大生達成和解,女大生同意給予高男緩刑處分,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付保護管束,另接受法治教育3場,可上訴。

房間 宿舍 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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