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舒服很久了!」汽車銷售業務員性侵後進女同事 判5年2月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嘉義縣某汽車銷售營業所侯姓業務員,2年多前邀女同事看夜景時強制猥褻,同車前往彰化受訓後回程在縣府附近道路旁再次猥褻得逞,女方決定離職前夕還被叫到技師休息室內性侵,令女方多次尋短,一審侯被判應執行5年2月,不服上訴,二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而駁回,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指出,原判決認定侯確有強制猥褻(二次)、強制性交(一次)犯行,已詳述所憑的積極證據及認定理由,也對侯否認犯罪的辯詞如何不可採,詳為指駁及說明。經核其採證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也合法妥適,並無明顯違背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

台南高分院表示,侯上訴的理由與原審相同的辯解,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因此,維持一審應執行5年2月(強制猥褻共二罪,各處1年;強制性交一罪,處4年)。

檢警調查,侯男2020年10月間邀後進女同事看夜景,卻在車上強行親吻,並強拉女方的手撫摸自己的生殖器;隔周侯男載她到彰化受訓,返回時載至縣府附近道路,將女方乘坐的副駕駛座座位放倒,跨坐在其身上,脫掉其襯衫並拉下胸罩,親吻胸部等處,伸手欲撫摸其下體,惟因女方穿著絲襪而作罷。

隔年3月,女方決定離職,3月28日下午,侯男對女同事說有事要說,帶她到技師休息室內,稱「想舒服很久了」,不顧女方抵抗,強行脫衣,嘴舔及指侵得逞,女同事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侯男否認猥褻及性侵,稱案發當天是女方稱有話要說,才到技師休息室,還向他鞠躬道歉,表示要離職,並稱女方抱著他說謝謝,還親他。

然而,女方遭性侵後身心狀況不佳,曾多次尋短、哭泣,情緒不穩,姊姊也曾在其遭猥褻後,收到「想要死掉」、「死變態」、「他強脫」等訊息,女方更曾在IG上傳手腕泛紅痕跡照片,與她遭強行猥褻日期一致;而3月28日當晚,她到醫院驗傷,內褲驗出侯男的DNA。

嘉義縣某汽車銷售營業所侯姓營業員2年多前強制猥褻、性侵後進女同事,一審被判應執行...

※ 提醒您: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1925(依舊愛我)安心專線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