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入單身女郎雅房劫色 「嚼過口香糖」成破案關鍵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張姓男子潛入雅房竊盜單身女子現金,見被害人熟睡,脫掉褲子猥褻對方,犯後逃離現場,警方撿獲張嚼過的口香糖破案;台北地院審理,依侵入住宅竊盜、乘機猥褻2罪判張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張於2021年1月28日上午侵入被害人承租的台北市中山區雅房,先竊取被害人皮包內的現金6000元,後來發現被害人正在床上熟睡,於是褪去自己褲子,裸露出下半身擁抱被害人,還以手撫摸被害人的胸部再離去。

被害人報警,警方到現場採證,在被害人的衣物袋中採集到張咀嚼過的口香糖,經送往鑑驗比對,與張的DNA-STR型別相符,循線將張逮捕到案,由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時,張姓男子認罪,法官聽取檢察官、張的意見後,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

張姓男子潛入雅房竊盜單身女子現金,見被害人熟睡,脫掉褲子猥褻對方,犯後逃離現場,...

判決說,張犯侵入住宅竊盜罪、乘機猥褻罪,他有詐欺、傷害案紀錄,素行不佳,竟貪圖小利及滿足性慾,侵入被害人房間竊取現金並乘機猥褻,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及性自主權的觀念。但張犯後坦承犯行,依法量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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