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薄紗內衣與攝影師「情侶模式」接觸 她為了當模特兒慘遭性侵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范姓男子自稱攝影師,向有意從事模特兒工作的女子騙稱可代為找廠商簽約,利用拍照機會要對方穿薄紗內衣、和他扮演情侶然後性侵;台北地院審理,范不認罪,合議庭採信被害人指述,依強制猥褻罪判范有期徒刑1年。

此外,范向被害人出示假的演藝合約,法官認為他另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罪判范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范與被害人經交友軟體認識,知道對方想當模特兒,即以假名與她來往,還自稱是業餘攝影師,可幫忙接洽廠商拍照。

2021年12月,范謊稱廠商對拍攝的照片不滿意,希望練習加深契合度,要求被害人定期與他「角色定位練習」以情侶模式接觸,造成被害人誤認模特兒界真有「角色定位練習」的文化。

2022年3月23日,范與被害人在台北巿某旅館進行「情趣模特兒拍攝」,再進行當月份的「角色定位練習」,范準備2套薄紗材質內衣給被害人換穿,拍攝結束,范將被害人拉至床上、脫掉衣物,要被害人以手套弄他的下體直到射精,被害人報警,范被訴。

范否認性侵,辯稱被害人自願幫忙手淫,還稱與被害人所代為簽訂的合約,沒有造成對方的損害。

被害人稱,案發當天范聲稱要拍攝大尺度的照片,還做出要跟她發生關係的動作,范自稱是醫材師、業餘模特兒攝影師,范還表示簽約後如果拍攝未完成,會產生高額違約金等等。

法官認為,被害人從偵查、審理指述一致,如非親身經歷,不可能捏造情節,再根據2人通訊軟體對話,採信被害人證述,認定范犯罪。

范姓男子自稱攝影師,向有意從事模特兒工作的女子騙稱可代為找廠商簽約,利用拍照機會...

判決說,范2019年12月因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再犯案,審酌他教育程度、真實職業為物流倉管,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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