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涉偷拍被扣手機證物 檢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藝人炎亞綸遭控在網紅耀樂未成年時強迫性交、偷拍私密影片,炎亞綸今到案說明,配合警方搜索住家、工作室,晚間抵達士林地檢署複訊,偵訊約90分鐘,檢方令炎亞綸50萬元交保。

網紅耀樂指控,其16歲時遭炎亞綸強迫性交、偷拍私密影片,相關影片後來外流,重傷耀樂身心;耀樂上月開記者會時,炎亞綸無預警現身,鞠躬道歉,離開時落淚否認強迫、偷拍。

事件曝光後士林地檢署分案調查,經警方通知,炎亞綸今早主動到案說明,中午配合員警到住家、工作室等3處搜索,警方扣回手機等證物,晚間將炎亞綸送至士林地檢署複訊。

經訊問約90分鐘,檢方令炎亞綸50萬元交保,詳細案情有待釐清。

檢方已限制出境出海

【中央社/台北3日電】

藝人炎亞綸被控偷拍私密片,士林地檢署今晚召開偵查庭後,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已做限制出境出海。

士林地檢署指出,偵辦藝人炎亞綸案件,於6月28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今天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搜索炎男的住居所、工作室等3地點點,已於下午執行搜索完畢,扣得手機等物。炎男自行到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

炎亞綸晚間到士林地檢署接受偵訊。記者李隆揆/攝影

耀樂 偷拍 炎亞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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