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一個人頭戶15萬!警猛抓豬仔案 「奇貨可居」價噴5倍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刑事局中打五隊查獲以楊男為首的詐騙集團,帶回涉案7人移送法辦。記者陳宏睿/翻攝

刑事局中打五隊今宣布破獲楊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及非法拘禁、凌虐人頭戶被害人,楊等7人都被依法送辦,不過檢警調查時發現,歹徒收購人頭戶的價格,已從每個帳戶2至3萬元,暴漲至每帳戶10萬至15萬元,辦案人員判斷,價格暴漲與檢警瘋狂掃蕩該類案件有關,造成「奇貨可居」。

刑事局追查人頭戶被害人遭拘禁案,查出楊姓男子(34歲)為首的詐欺集團,以「收車」為由,向被害人遊說賣帳戶,強調「不控車」,有兩名被害人上勾後,反被楊等人限制行動,更以鎮暴槍、辣椒水凌虐,其中一名被害人背部全是瘀青,警方近日收網帶回7人,楊因另涉他案,直接發監。

專案小組發現,近年因詐騙集團控制人頭戶被害人,還涉及凌虐、轉賣給其他詐騙集團的案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關注,檢警大動作針對此類案件抓人,也造成市場上「供需失衡」,詐騙集團需要花更多的錢,去購買人頭戶。

辦案人員以楊案為例,楊男已開出每個人頭戶10萬至15萬元的價格,向孫姓、王姓被害人收購帳戶,價格已從過去每個帳戶2萬至3萬元,暴漲5倍之多,顯示人頭戶「奇貨可居」的現象。

另外,外界會以為歹徒通常只是「口頭開價」,不會實際付錢給人頭戶提供者,但實際上,詐騙集團為了避免遭查緝風險,實際上會提供酬勞給被害人,以延長犯罪時間,楊案中的兩名被害人中,王男就有收到歹徒提供的酬勞,但孫男因帳戶出問題,才被凌虐還沒拿到錢。

辦案人員也說,歹徒為何要限制「豬仔」的人身自由,主要原因除了避免被害人臨時改變主意,造成詐騙贓款無法順利提領,另也要避免詐團的「黑吃黑」手法,因為其他詐騙同行,也有可能佯裝人頭戶提供者,提供帳戶給詐團,贓款一旦入帳,人頭戶所有人馬上領款,讓詐團「作白工」。

楊男涉及詐騙、妨害自由案,由刑事局中打五隊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鐘祖聲指揮, 與台中市第五、第六警分局、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偵辦,經連月偵搜,上月14日兵分六路收網,帶回楊等涉案7人,查扣涉案手機、硬碟、電腦等贓證物,警詢後依傷害、詐欺、妨害自由、洗錢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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